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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4月1日后无证产售食品将重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4:36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原琳 1月2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大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重点查处。4月1日以后,无证生产销售企业将被从重处罚。这是记者从国家质监总局获悉的。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从现在起到3月底,将对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企业,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从4月1日以后,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如果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都将被从重处罚。严重违法的已获证企业将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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