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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分之二K厅表示坚决拒交卡拉OK版权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5:21 信息时报
半年前,国家版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收取K厅版权费,截止到目前,广州仍有三分之二的K厅因质疑其合法性坚决“拒交”。记者昨日从相关人士获悉,文化部本月起也开始要收取K厅版权费了,尽管这次未将广州列为“试点”,但收到风声的K厅在担心明年可能要被勒令交费的同时态度也依然坚决:不给出合理用途、标准,不交费。 明年在全国逐步收K厅版权费 据了解,由文化部制定的《卡拉OK节目制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本月初正式实施。目前,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正在全国七省一区(四川、河南、云南、湖南、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按照计次标准收费——按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的标准收取版权费;超过25首歌的部分按照每首歌0.12元的标准收取。如果没有唱完25首歌,也将按4元收取。预计这套系统将于明年在全国逐步推行。 K厅质疑谁来监管版权收费 “如果按国家版权局12元/包房•天的K厅版权收费标准,仅广州每年就可收个30亿!现在怎么又多了个文化部的收费”?昨日,几大K厅的负责人纷纷表示不满,认为此举是重复收费。这些K厅负责人表示,广州的K厅竞争也激烈,盈利大不如前,如果再多部门重复收费实在难以承受。“难免出现把版权收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变相提价的现象,这样还会有多少人来唱歌”? 据业内人士透露,因为广州对国家版权局收取K厅版权费一直处于“质疑”、“抗争”状态,所以此次文化部没有将其列为“试点”城市。就算如此,不少K厅依然十分担忧,“或许文化部明年就要到广州收版权费”。 有K厅表示,绝不会违法不交版权费,但目前这笔费用交得不明不白,无法让人信服。“至少要说清楚版权费由哪个部门收、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版权费怎么用的”。如果这些问题不清楚,“将依然拒交”。(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麦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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