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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受害者赔付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5:39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 针对不久前上海华联制药厂问题药品“甲氨蝶呤”导致白血病患者服用后出现行动障碍一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昨天表示,公安部门对此事件正在侦破,受害者赔付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七八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调查证实与两种药品的部分批号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有关。

  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方案,相关经济赔偿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吕诺 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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