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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将无缝对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0:43 长沙晚报

  经适房新政再次面临“修正” 拟重新划定购买人群

  核心提示

  11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推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记者获悉,几易其稿推出的“办法”再次面临“修正”,并有望年内出台。届时,沸沸扬扬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改革将告一段落。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回购政策拟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同时,“修正”的“办法”还将给出划分新旧经济适用房的关键时间节点。

  欲构建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

  导致“办法”再次被“修正”的,是国务院希望实现“

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无缝对接’”的政策意愿。如今,相关主管部门希望能够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 (限
户型
、限房价)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记者了解到,当下“办法”的修订工作仍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开发处负责。

  廉租房经适房无缝对接

  在今年8月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将经济适用房对应人群调整为“低收入者”,并将双限商品房确立为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问题路径之后,国务院近日再次提出要求,通过“办法”的修订,实现这两大住房产品对应人群的“无缝对接”。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回忆说,8月的住房工作会议把经济适用房的适用人群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此精神刚一出台,一些地方政府旋即对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进行调整,在北京,最低准入标准为一人户年收入22700元以下,相对于此前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户计6万元的标准,新标准大为提高,大量原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被排除在外。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实际上无力购买限价商品房,这类房价通常只低于周边楼盘平均价的20%,又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于是,这一“空当”便凸现出来。

  日前,温家宝总理访问新加坡时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应主要针对 “中产阶级”。而目前建设部着手对“办法”的再度修订,即是针对这部分 “空当”,“具体工作正在进行,年底之前应有结果。”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政府回购“不溯及既往”

  虽然在“针对人群”问题上,“办法”仍在继续修订,不过,在经济适用房的另一个敏感领域——政府回购方面,“办法”的修订已经基本定案,建设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外界争议许久的回购问题,修订过后的“办法”将给出细化的、明确的解释和执行路径,修订完成之后的“办法”,将明确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的特殊属性。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于回购问题,将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回购只牵涉新建经济适用房,同时,“修正”的“办法”还将给出划分新旧经济适用房的关键时间节点。据

中央电视台、《中国经营报》报道

  相关链接

  经济房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11月30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要点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适房建设计划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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