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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通过立法禁止免费发放塑料购物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21:20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1月23日电 (记者 彭勇) 广东省深圳市正考虑通过一项地方法律叫停自上世纪80年代初在该省推出,并延续近30年的免费使用塑料袋的做法。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的第53条和第86条规定,深圳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如果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未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从本月10日开始到30日前,市法制办在其经办的网站上公示《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的全文,面向市民征求意见。同时,也发函到工商、物价等40多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 “环保部门的出发点主要是因为塑料袋的危害太大了”。曾穗生为此提供了一组数据:在深圳,350多家大型商业网点一年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保守估计有17.5亿个。这些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的塑料袋对环境的影响却是触目惊心。 “大部分塑料袋是不可降解的,除非等上200年自然界才有可能消化。”曾穗生说。从立法程序的角度讲,有偿使用塑料袋的相关条款距离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施最快也要到明年下半年。 有关专家表示,深圳这种“有偿使用塑料袋”的尝试,对于以往强调教育消费者的思路而言,是一种创新。它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将塑料袋的成本摊进了消费者的购物行为中,将有效地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认为,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对各种塑料袋替代品进行调查和试用,确保货源稳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同时,他表示希望深圳做好探索,为其他城市积累好的经验,为全国“白色污染”的治理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自上世纪80年代初广东率先推出购物时免费使用塑料袋后,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袋的便利。“那我以后用什么呢?”深圳市民张女士说,自己每天都会到超市里买菜,不给塑料袋都不知道该怎么拿回去。 另一个市民钟先生认为,目前物价上涨那么快,深圳市政府还要增加市民的生活负担?为何不让商家提供可降解的购物袋? 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上周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1786名参与者中,73.9%的人说支持深圳市的行动;92.5%的受访者愿意承担一些环保带来的生活不便;还有50.7%的人认为最好是奖励“不用塑料袋”而非处罚。 “没有想到社会的反响那么强烈。”曾穗生说,很多深圳市民纷纷向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法制办已经收到30多封电子邮件,以及一些信函。绝大部分意见都坚决支持政府通过立法来改善环境的理念,对于立法的相关条文,他们也是抱着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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