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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盗储户状告工行 要求返还存款并赔偿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9:26 新京报

  以侵犯财产权起诉,要求返还存款并赔偿损失;西城法院受理此案

  “存折他人代办50万不翼而飞”追踪

  本报讯 (记者耿小勇 王贵彬)昨日,工行储户杨女士向法院起诉工行侵犯其财产权,要求工行北京市分行返还她存入银行内的50万存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目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此前,杨因使用他人代办的工行存折,50万存款被骗取(本报11月19日曾报道)。对此,工行北京分行表示,这是不法分子假借工行名义诈骗,杨的存款是以“高息”为目的,并对相关情况知情,因此储户应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存款被盗储户起诉工行

  “法院受理了。”昨日,储户杨女士的代理律师———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刘英杰,向记者出示了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

  刘英杰称,今年3月21日,某高校教师杨女士在旁听生王某的劝说下,由王某为其在工行北京分行三里河分理处代办了一张存折,杨在工行北大街分理处将密码更改后,先后存入50万元。7月30日,杨和丈夫去取钱时,存折上50万的存款只剩下14.82元,经查是被与存折相连的

银行卡取走的。但杨并不知道有银行卡,而且按照工行8月1日前的规定,银行卡是禁止代办的,用银行卡大额取现或转账,都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工行要返还财产50万,并赔偿相关损失。”刘英杰提供的诉讼状上,杨和丈夫以侵犯财产权纠纷起诉工行。

  工行称储户是被他人诈骗

  对此,工行北京分行曾表示,这是不法分子假借工行名义诈骗,杨女士是数十名受骗储户之一,警方已介入调查。同时,杨的存款是以“高息”为目的,并对相关情况知情,因此储户自身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的当事人没拿到高息。”刘英杰称,虽然当事人杨女士知道“高息存款”,但代办人王某未将收取“高息”的e时代卡交予她,从3月21日到7月30日,未拿到一分“高息”。刘透露,办案民警调查时,这张e时代卡是从王某处没收的。

  刘认为,事实上就是储户到银行存款,而存款被盗取,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杨女士起诉工行要求索赔一事。

  据多名受骗储户称,不法分子假造工行公章和协议,以“高息”诱惑储户并代办存折,用存折相连的银行卡盗取存款(详见本报11月20日报道)。期间,大部分受骗储户拿到每月1%左右的“高息”,直到杨的事情发生后,数十名储户才知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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