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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到期商家需说明 郑州市鲜有响应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14:53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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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后商家销售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时,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做醒目提示。如今,该意见生效半月了,情况如何?记者走进一些大型超市进行了调查。

  □见习记者吴战朝

  有个小遗憾光说优惠,不说快到期的事

  11月13日,在北环快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的家乐福超市,938克的盒装光明牛奶,原价9元,现价6.8元,但生产日期是今年11月1日,保质期仅14天;今年10月23日生产的伊利早餐奶,一箱16袋仅售16元,同月20日生产的还赠送一只塑料杯,但保质期仅30天。

  记者在此转了一圈,没看到任何“快到期”的提醒标志。

  11月9日,在汝河路与伏牛路交叉口附近的世纪联华特价牛奶区,一种伊利牛奶原价2.2元一盒,现在3盒才卖4.4元,但2007年12月7日到期。在其旁边,其他快到期的牛奶也在搞特价。在这个区域,除了“特价”、“优惠”等字眼,记者没看到提醒牛奶快到期的任何标志。

  在肉制品区,一种塑料包装的里脊肉原价9.9元,现价仅5.9元,但11月23日就到保质期了。“这肉快到期了,你们也不说一声?不是要求商场设置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吗?”记者问一名商场员工。“谁规定的?我不知道啊。”

  此外,11月13日,记者在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附近的易初莲花超市、二七广场附近的北京华联商厦等调查发现,这些商场均存在售卖临近到期食品的现象,但均无任何提醒。

  有个小秘密搞优惠的,多是快到期的食品

  郑州某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对于食品来说,商场做促销活动,一种是生意不景气,商场对部分商品进行打折销售,薄利多销。但更多是食品即将到期,商场为免受损失,便打着“促销”、“优惠”等幌子吸引消费者。

  该工作人员提醒说,一些捆绑式销售的食品、购买新鲜食品时的赠品,往往临近保质期,甚至已过期,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留神,不要被“让价”的假象迷惑。

  有个小疑问即将到期,到底是多长时间

  记者电话与二七广场附近的北京华联商厦、汝河路世纪联华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他们均表示,他们已知道国家出台的指导意见,都十分重视,但是尚未接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他们将尽快在商场内临近到期食口处设置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销售的是临近到期食品。

  采访中,一些超市也对新规定表示质疑。什么时间范围属即将到期产品?过期的品种又怎么规定?很多商品的保质期都不同,对于超市本身来说很难去界定时间,也很难把握。另外,超市方表示,卖场地方有限,为即将到期的食品设立专门的货架有困难,而且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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