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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千余药店6项承诺不售假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 10:15 深圳商报

  深圳千余药店立约不售假 郑重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本报讯】(记者赵川 通讯员耿秦许)昨天,罗湖、南山830多家药店负责人与市食药监局街道药品专管员签下了经营行为自律约定,郑重向社会作出不卖假劣药品等6项承诺。而在前一天,福田、盐田两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召集辖区药店负责人,当场签订“药店经营行为自律约定”,承诺不卖假药等相关约定。自此,特区内4个区共1300多家药店已全部作出这6项承诺。同时,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还将继续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确保以万无一失的状态迎接国家产品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的检查。

  据了解,从今年9月份开始,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在特区内55个街道派出药品专管员和义务监督员,形成对街道药品安全的网格化监管,实现责任到人。经过两个多月的实践,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专管员通过走访各自负责的药店,摸清了药店的基本情况,确定了重点督查对象,同时,也给予药店薄弱环节一对一“贴身”整改指导。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前天和昨天,市药监局分别联合特区内4个区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特区内1300多家药店负责人与市食药监局街道药品专管员签下了经营行为自律约定,郑重向社会作出不卖假劣药品、购进渠道合法透明、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无坐堂行医现象,以及店容店貌整洁美观等6项承诺。

  同时,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迎接全国检查组的进一步部署。根据迎检安排,11月11~18日,将是我市各药店对照检查阶段,市食药监局要求各药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规范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19~28日,我市及省检查组将对深圳各药店进行检查,确保全市上下全力以赴以万无一失的状态迎接国家检查组的到来,充分展示深圳在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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