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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计费“热”了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10:10 半岛都市报

  近日,不少市民不满按建筑面积75%的折算法,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取证”房屋使用面积,得知使用面积还包括阳台,这让市民觉得按使用面积交费仍不公正;而市民找测绘公司实地测量,却遇到供热公司指定测绘公司的事。采访中,市民普遍盼望本市能尽快实现分户计量。

  10月30日上午,记者在市房产交易中心见到了前来“取证”房屋使用面积的葛女士,她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50.25平方米,因房产证上没有使用面积,按75%折算交纳供热费的面积是37.68平方米,今天花50余元“证明”的房子使用面积是34.93平方米,这样一来,她家一年的供热费省了72.6元。

  “证明”出来的面积虽然少了,但葛女士不解地发现,3.42平方米的阳台也被算入了使用面积,而她家阳台的隔断并没有打开,阳台上没有暖气片。

  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只办理房改房的供热使用面积证明工作,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安居房等不在办理范围。商品房的使用面积,可由供热公司指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而不少市民认为,测绘公司不能由供热公司指定。泰能集团热电公司韩书记说,往年居民自己选择测绘公司,出具的测量结果差异很大,他们才选定测绘单位以确保测绘结果公平公正。

  一位供热公司的专业人士介绍说,今年新实施的《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仍延续了多年来按使用面积收费的规定,而现在的房屋

产权证上并不标注使用面积,供热收费的纠纷便因此而起。采访中,市民普遍希望本市能尽快全面推广分户计量,实现按实际用热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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