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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不能炒合同房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15:53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峰 通讯员 谢平) 以后,只有符合七种特殊情况中一种,商品房购买者才能退房,注销合同备案,进行合同更名;如果是购买二套以上商品房,购房者不得注销和更名。

  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下发,此举将打击购房者、二手房中介和开发商利用合同更名炒房行为和逃税行为。

  据了解, 2005年5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对商品房合同备案更名、注销等情况的处理意见》,2006年,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更名、注销工作的通知》。

  从近一年多来市场情况看,我市仍有少数

开发商
二手房
中介鼓动购房中转卖“合同房”,即利用名为退房,实际通过合同更名来卖房,从而逃避国家税费,通过倒房炒房赚取高额利润。

  -下列七种特殊情况可退房进行合同更名: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发生纠纷;购房者在同一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购房者贷款手续未获批准;购房者出国

留学或定居;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

  -退房更名必须在房屋交付90天内办理。符合七种特殊情况的购房者,必须在房屋交付公告发布9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申请退房;超过90日要求注销合同备案的,一律按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交纳应缴的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再进行退房。

  -申请退房及核准程序:第一步,购房者写好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第二步,购房者向开发商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商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第三步,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四步,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案例:“合同更名”逃税7万元。去年,一购房者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5000元/平方米,总价45万元,未办房产“两证”。今年,价格上涨到8000元/平方米,通过“合同更名”卖掉,从中赚取27万元,而不用交税费。

  据计算,这套房办“两证”须交2万元税费,卖出时交营业税、所得税共5万元,共逃税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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