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下月起卖房须明码标价 不得擅增收费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婧) 从11月1日起,广州无论一手还是二手房地产出售时都要将出售房屋基本信息和包括代收代管费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全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采用价目表牌等形式公开标示,并且房屋售价必须提前24小时公示,而且不得采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等模糊标价形式,更不能模糊赠售,否则涉嫌价格欺诈。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房地产经营者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最高处罚金额20万元。市民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租售都要明码标价 市物价局规定,凡是提供房屋买卖、有偿转让、租赁和服务的房地产经营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要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可采用价目表,也可以采用价目牌、电子滚动屏幕、触摸屏等方式按规定要求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价格公示牌要经过监制审核并标明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售价提前24小时公示 同时,房地产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必须在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对许可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通知规定,公示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及基本状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坐落位置、每栋楼的房屋类型、建筑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公建配套面积、付款方式、交楼时间和优惠折扣以及每个在售单元的楼栋、房号、楼层、户型、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总售价、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等;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付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而且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经营者需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应当在执行调整销售价格的24小时之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并保留调价前的有关资料,以备查对。 不得擅增收费项目 此外,房地产经营者提供房屋租赁、二手房出售的,还要标明小区名称、户型、建筑面积、租售方式、价格、备注。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也要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备注,并将房屋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依法代收代付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标示出来。 市物价局要求,房地产经营者所标示的价格和收费必须合法、合理、准确,必须兑现销售和租赁时的各项价格承诺。商品房买卖及租赁合同签署后,房地产经营者不得自行决定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把本应提供的无偿服务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变相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应当逐一标明,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及收费。在交楼时,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使用“多少元起” 房地产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采用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房和提供服务时,要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不得以模糊赠售的行为来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等模糊标价。 同时,通知规定,房地产经营者要准确做好明码标价记录,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价目表应经监制 此外,广州市城区房地产明码标价的价目表由广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从化市、增城市、番禺区、花都区辖区内的价目表由当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未经监制的价目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或销售。而需印制特色价目表的,需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审核监制。 物管收费也要明码标价 又讯 (记者李婧)作为整顿房地产价格秩序的措施之一,从11月1日起,广州各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也要全部明码标价,并采取两色标价牌制度,属于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使用绿色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使用黄色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并且物业服务收费调价要提前1个月标示,即意味着物管收费标准执行1个月之内不能调价。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 提供家政服务也要标价 市物价局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须将物业服务标准通过公示栏、标价牌、手册等方式向业主公示,并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物业服务收费标价牌实行两色标价牌制度。属于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使用绿色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使用黄色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 市物价局强调,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也必须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其他服务的,如家政服务等,也要按规定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违规最高罚20万元 与出售房地产一样,物业服务企业也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据悉,最高处罚金额20万元。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