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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日期令人迷惑:保质期18月 保存期24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14:28 贵州都市报

  “我在超市买蜂蜜,发现蜂蜜包装袋上标着‘保质期××个月’,下面还标着‘保存期××个月’,真把我搞糊涂了,这两者有区别吗?”贵阳市民陈女士说,厂家这样的标法,让她弄不清楚应该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还是在保存期内食用完毕。记者采访时发现,保质期和保存期仅一字之差,但却让消费者感到迷惑。

  商品:

  日期标注五花八门

  记者昨日走访贵阳市几家超市,发现不少商品日期标注五花八门,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一些超市的食品包装袋上,写着“保质期×个月”、“保质期至×年×月”;一些食品的包装袋上印着“在此日期前食用最佳”等字样;有一些食品的包装袋上印有“有效期×个月”或者“在此日期前食用”;还有一些食品的包装袋上同时写着“保质期至×年×月”和“在×年×月前食用”。

  消费者:

  难分“保质”与“保存”

  记者随机采访购物的消费者,大多数消费者说,他们在购买食品时比较注意生产日期,但对于“保质期”与“保存期”,多数表示不清楚,或者将两者当成了一回事。

  一位消费者说,他对冷藏食品和降价做促销的食品最为敏感,一般会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才会购买,他认为,保质期过了的食品就不能再食用,因为不能再保证该食品的质量了,而保存期过了的食品“说不定还可以再吃两天”。

  专业人士:

  一字之差大不同

  记者了解得知,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是指在标注条件下,食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出售。很多市民因为不明白这两个概念有何不同,会认为“过了保存期的食品还可以吃”,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专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仅要看厂家标注的是保质期还是保存期,同时还要注意销售环境是否符合标签上规定的条件,比如冷藏贮存、避光保存、阴凉干燥处保存等,避免为变质食品埋单。(记者 李佳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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