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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出问题 买家被套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11:42 南方都市报

  非法销售抵押房、查封房的情况屡见不鲜,专家提醒一定要到房管局查册

  中介调查

  房子很喜欢,价格很合适、这房子就一定能买了吗?一楼多售,非法销售抵押房、查封房,这些在目前房产市场屡见不鲜的事情会不会找上你呢?

  在现在的房产市场上,很多买家都只关心房子布局和价格。房子很喜欢、价格很合适,这房子就一定能买了吗?一楼多售,非法销售抵押房、查封房,这些在目前房产市场屡见不鲜的事情会不会找上你呢?

  在本报接到的诸多投诉中,就有不少买家在付了定金,即将收楼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是抵押房或查封房,不能进行交易。面对房源问题应该怎么办?广州市中介管理服务所结合具体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

  秦先生今年4月份想购买一套房子,由于是第一次置业,没有什么经验,秦先生便找到了某大型中介公司,并通过该中介公司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海珠区某花园的一套房子。当时秦先生出于信赖大中介公司的想法,也没有到阳光家缘网站查询该房产权属情况,便直接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交纳了2万元诚意金,购房意向书中约定今年8月份收楼和办理手续。

  直到8月底,秦先生一直没有接到中介公司的通知,便主动联系中介,中介才告诉他该房产有些手续还没有办完,需要等到12月才能收楼。秦先生听到这些开始起了疑心,经过多方查证,他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早在2006年12月就因为该

房地产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官司而被查封了。

  秦先生再次找到中介公司要个说法,中介公司则表示该房被查封的事情之前已经告诉过秦先生了。“我傻了吗?知道房子被查封了我还会买?”秦先生非常生气。旋即他又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则表示要等官司打完之后法院解封才行,但是官司要打多久呢?谁也不知道。秦先生换一套房子的要求也被拒绝了。

  距预定收楼的时间都过去两个月了,秦先生却一点希望都还看不到。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他咨询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责任。可是律师却告诉他诉讼的结果可能就是把2万的诚意金要回来,最多能得到两倍赔偿,也就是拿回4万。但是半年多过去了,当初8000元/平方米的房价现在都涨到一万多了,现在买原来等级房子至少还得加上50万元,这退回来的4万能顶什么呢?  

  -中介所提醒  

  1.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清楚房屋权属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2.当购房者发现欲购买的房屋已被抵押或查封时,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要考虑清楚是否值得冒巨大风险去购买,建议最好等开发商涂销抵押或解封后再购买。

  3.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如开发商在该意向书中没有注记该房屋被抵押或查封的情况,则开发商属故意欺诈,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承担对秦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专家建议  

  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去房管局查过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因为现在有人可以通过伪造业主身份证的方法来欺骗购房者,也就导致与买家进行交易的可能不是真正的业主,骗取定金之后就跑路。所以个人建议房管局在提供的回执上面附有业主的照片会比较好,这样买家可以核对交易方是否真的业主。

  此外,由于现在购房往往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而房子可能在下定金的时候查询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到收楼的时候又有可能被查封了。对于这个问题,按照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  

  卖家出售查封房却游说买家交钱帮他办理解封

  欲交定金解封 买家一套再套

  郭先生在今年9月份通过满堂红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白云区富力半岛花园的一个单元并谈好房价为70万元。当时房东吴先生说自己手头非常紧,要求当晚就要先付定金给他,郭先生当时没有怀疑,三方约定交5万元定金,其中1万元先给了房东。

  不料过几天郭先生查询房源情况时发现该房产是已经被法院查封了的。郭先生随后找到中介经纪人刘某表示不要买那套房子了,刘某表示只能等到有下一个买主了,才能将定金退回给郭先生。郭先生想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买家什么时候会来,等是不行的,就要求刘某找来房东吴某一起谈。最后房东提出一个解决办法,即将余下的4万元定金也先给房东,房东拿那些钱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解封。郭先生想想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便答应了这个请求,于9月20日将余下的4万元的定金交给了房东。

  房东拿了郭先生的4万元,却并没有去办理解封,而是拿郭先生的钱去偿还自己以前欠下的债务。房子没能解封,郭先生只好再次找到他们,房东则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足够的钱解封,希望郭先生先拿出更多的钱来办理解封。而中介则声称这不关他们的事,是买家和业主之间问题。

  郭先生认为中介知道房子被查封却还让客户下定金,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怀疑该房东和中介之间串通,不断收取客户的定金来骗钱。

  满堂红白云区富力半岛花园营业部刘先生表示房东吴先生本来是在今年7月12日放盘给他们的,而当时房子是没有被查封的,而在7月份到9月份期间吴先生也曾经通知他们房子不卖了,直到郭先生买房前两天才再次放盘出来。郭先生买房的时候刚好是星期五,谈完房价之后已是晚上,查不了房源情况。之后才发现房东的房子因为欠债而被法院查封了。

  刘先生还表示不用太紧张,因为他们在第二次将4万块钱交给房东时,已经签订一份合同,即房东保证在10月25日前交房,否则要赔偿郭先生双倍的违约金,即一共10万元。如果到时不能收楼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房东吴先生则认为虽然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但是还是可以买卖的,当时法官就是让他卖了房子来还债务。问题在于郭先生不愿意再拿出10多万元来解封房子,而原来的5万定金是不够解封房子的。现在他已经决定在本月25日将定金还给郭先生结束这场风波。  

  -中介所提醒  

  1.购房者购买二手商品房时,在签订买卖合同,给付定金前,一定要查验房屋权属情况。

  2.中介公司在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前,必须核实清楚房屋权属情况,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中介公司如不核实清楚就盲目促成交易的,或明知属限制转移房屋仍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属违规行为。

  3.建议购房者不要购买被查封的

二手房屋,应等业主解封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购房者给付房款时要慎重,如明知房屋已被查封的,千万不要听从业主的话随便给钱,造成自己的损失扩大。

  4.本案涉及业主有意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而出售房屋的问题,对此,如中介公司知情还协助业主的,买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业主和中介公司的责任。  

  采写:本报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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