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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卖出三折机票不认帐不让登机 国航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 05:04 新京报

  伍先生和朋友二人持三折机票登机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机票在电脑上未有记录。为此伍先生二人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远大泛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其在远大泛友购买的机票合法有效,并要求国航赔偿2000元损失。昨日上午,石景山法院一审认定伍先生所购买的三折机票合法有效,并判令国航赔偿伍先生及其朋友各2000元,远大泛友承担连带责任。

  伍先生称,2005年3月20日,他在远大泛友购买了两张国航飞往深圳的三折机票,每张机票花费580元。在机场换登机牌时,他被机场工作人员告知“电脑未有记录”不能登机,在与国航机场售票处经理及机场负责登机的值班经理协商后,均被告知不能凭该三折机票登机,且不能按三折机票重新换票,只能按全价重新购票,因其着急去深圳,只得购买了两张1800元的全额机票登机。

  同年4月20日,伍先生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诉讼。伍先生称,立案后,国航与远大泛友曾托人告知他,如撤回起诉,可退回票款。但其撤诉至今,未接到过国航及远大泛友的退款。

  庭审时,远大泛友的法人代表杨先生表示,售卖给伍先生的票,是因其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

  法院认为,远大泛友公司作为代理人在销售机票过程中因过错给伍先生等人造成损失,应由其受托人国航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同时认定,远大泛友代表国航出售给伍先生机票后,双方的旅客运输合同即生效。据此,做出上述判决。(吕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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