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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霸王条款曝光买房尤其要留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0:49 半岛晨报

  “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等24项条款被指为霸王条款,其中11项涉及房地产业

  半岛晨报消息 “我点菜,你买单”;“我免责,你负担”;“我画圈,你来钻”……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多年来像顽疾一样始终困扰着消费者。

  记者昨日从消协了解到,近来,因经营者设置“霸王条款”而导致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与日俱增。甘井子工商分局从今年7月份开始重拳出击,对辖区服务业、旅游业、汽车租赁业以及房地产业、二手房中介机构展开了一场专项整治活动。

  执法人员表示:只要是认定为霸王条款的,都列入工商机关专项整治的范围并予以重点打击,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在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企业应予以曝光。

  昨日,甘井子区工商分局公布24项霸王条款,其中涉及服务业、旅游业、

汽车租赁业的霸王条款为13项,
房地产
业的霸王条款为11项。这些霸王条款将作为工商机关专项整治的重点并依法予以查处。

  王建勇 罗原丽 记者 张璐璐

  如何识别霸王条款

  据甘井子工商分局介绍:按照我省工商局2005年、2007年先后两次向全省发布公告中所阐述的“霸王条款”的含义,“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或签订合同 (即时交易、口头承诺也是一种合同关系)过程中增加一些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与义务而加重对方责任与义务的内容,这些都可以认定为霸王条款。

  记者 崔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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