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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散装冷冻食品7月1日起不得销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0:10 天津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张毅)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17日对记者说,根据商务部最新修订发布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从7月1日起,目前在超市公开出售的散装冷冻水饺、汤圆等将不得销售。 新标准《速冻面米食品》(SB/T10412-2007)在强调加工原料品质的同时,还明确表述“速冻面米食品”的“速冻”含义,即:“使产品迅速通过其最大冰晶区域,当平均温度达到-18℃时,冻结方告完成的冻结方法”。即速冻食品在强冷环境下,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迅速降到-18℃以下,从而有效保持食品天然的色泽、风味及营养成分。新标准还在理化项目和指标、检验方法、标签与标志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调整。 为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速冻面米食品的品质,新标准条文明确列出了“不经分装的产品,不得销售”的要求,力求减少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从而保证速冻面米食品流通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新标准条文规定了“召回”的要求,即凡属“不合格产品”均应下架,并应由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共同将产品召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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