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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局:物价调整须优惠低收入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15:08 北京晚报

  本报广州讯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惠民行动、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价格问题的实施意见》显示,物价部门今年采取严控涨价项目、清费减负、化解价费矛盾、价格服务等四大方面“十五招”让价格真正惠民。记者获悉,今年除国家、省部署的调价项目以及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外,广州原则上不再调升其他价格项目。

  记者了解到,“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被列在广州价格惠民行动首位。市物价局明确,各区、县级市调整价格必须提前报市物价局备案,调整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优惠措施,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同时,广州市物价局今年还将在去年试行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基础上,加强对该指数的有关测算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析报告,通过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运用该指数建立补贴长效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稳定。

  在市民最关注的降价方面,广州市物价局此次将规范交通费用作为重点。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广州市公交、地铁票务优惠改革方案,完善城市公交低票价制度,降低市民出行成本。

  广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和课本费的决定,防止学校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不合理费用,对改制学校收费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其收费资格。广州高中择校费将加强清理整顿和成本审核,逐步降低择校费标准。

  在解决看病贵问题上,广州将落实省医

药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严格药品出厂价格初审制度,加强药品出厂价格监测,降低药品不合理价格,落实广州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何雪峰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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