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保荐机构更要重处造假公司

2013年05月14日 11:10  作者:皮海洲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皮海洲[微博]

  对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却不能仅限于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查处,其落脚点应该归结于对造假公司的重罚上,这才是查处欺诈上市案件的目的所在。如果对欺诈上市公司本身从轻发落,那么对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就是虎头蛇尾,查处欺诈上市案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微博]公开了对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的处罚决定。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重罚成为万福生科案的亮点。

  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是今年市场关注的重点案件。万福生科于2011年9月登陆创业板,并于2012年9月19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3月2日该公司公布自查结果,承认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而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万福生科造假作案手法隐蔽,资金链条长,时间跨度大,涉及300余个个人账户,调查对象涉及4省市的数十个县、乡、村镇,形成667卷、共计15万字的证据材料。就连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也曾表示“造假太狠”。鉴于目前股市上新股变脸现象严重,因此,市场上要求严惩欺诈上市公司的呼声强烈,证监会也表示要加大对欺诈上市案件的打击力度。

  从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件的处罚来看,证监会确实加大了对欺诈上市案件的处罚力度,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重罚上。如今年3月,证监会对绿大地保荐机构联合证券的查处,只是没收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黎海祥、李迅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黎海祥、李迅冬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对黎海祥、李迅冬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而这一次对万福生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微博]的处罚明显加大了打击力度。如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这其中两个最大的亮点是,一是暂停平安证券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二是将业已离职的原公司领导如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等也纳入到处罚中来,甚至还撤销了证券从业资格。这直接影响到这些离职人员在新单位的就职。

  证监会在查处欺诈上市案件时加大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对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却不能仅限于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查处,其落脚点应该归结于对造假公司的重罚上,这才是查处欺诈上市案件的目的所在。如果对欺诈上市公司本身从轻发落,那么对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就是虎头蛇尾,查处欺诈上市案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这个问题在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

  仅就证监会对万福生科公司的查处来说,显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作为欺诈上市的主角,万福生科只是被证监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董事长龚永福、CFO秦学军各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其余19名高管分别处以5万元至25万元的罚款。虽然处罚者众,但整个处罚都不曾涉及到万福生科的退市问题。甚至就连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万福生科不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对于万福生科公司来说,这样的处罚跟挠痒痒无异。万福生科欺诈上市实在是太值得了。这样的处罚对于造假上市的公司来说其实更是一种鼓励。

  因此,从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件的查处来说,并没有起到打击欺诈上市公司的目的。它体现出来的仍然是管理层对造假公司的包庇与纵容。既然如此,欺诈上市仍将在A股市场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股市圈钱市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作者介绍:财经评论员,二十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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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万福生科平安证券处罚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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