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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五年为何拿不到房产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07: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明珠”业主2003年购房,开发商承诺2004年交房,结果2005年才交房,房产证至今仍没办下来—— 购房五年为何拿不到房产证?(记者调查) 本报记者 秦佩华 王舒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明珠”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2003年购买“银城明珠”(正式名称为“毅达城市广场”)的房子,合同约定2004年12月31日交房,然而,开发商直到2005年6月15日才正式交房。更令人气愤的是,开发商至今没有给业主办下房产证。业主多次交涉,得到的回答不是“正在办理”就是“正在审批”。心急如焚的业主曾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反映,甚至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也一度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抗议。可是,几年过去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开发商:私改规划 违规超建 在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明珠”是一个颇具知名度的小区,位于同集北路南城工业区边缘,共16幢住宅楼,有1000多户业主。 “银城明珠”的开发商是厦门市毅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黄海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证至今未能办下来是规划方面出了问题。至于开发商为何不严格按照规划开发,黄海娟笑答:“哪有项目跟图纸完全一致的。” 记者从厦门市同安区国土管理部门了解到,“银城明珠”项目当初批准的规划面积为118680平方米,容积率低于2.2,建筑密度在38%以下。可是,规划部门在2006年9月对“银城明珠”验收时发现,该项目实测建筑面积高达140056平方米。 厦门市规划局同安分局副局长施大茂告诉记者,“银城明珠”项目在最初批准规划的基础上曾有过两次增容,分别是2003年11月增容10144平方米,2005年2月增容4918平方米,到竣工时,规划部门批准的总规划面积为133742平方米。即便如此,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银城明珠”工程仍然比规划批准的面积多出6300多平方米,容积率达2.6。 对超建部分,规划局同安分局2006年9月要求毅达房地产公司向国土管理部门补交两次增容费及相关地价,毅达房地产公司直到2007年11月才补交增容地价519.6万元,滞纳金167.2万元,共计686.8万元。即便按照黄海娟所说的“每平方米均价1800元”计算,开发商从超建的2万多平方米房产中获得的销售收入即高达3800余万元,补交的地款不过是其零头而已。 至于该项目为何两次调整规划,频频增容,厦门市规划局方面声称,2004年厦门市机构调整后,原先一些区属机构变为市派驻机构,人员变动较大,这 些历史问题难以查证。 建设局:审查不严 留下隐患 毅达房地产公司前身为厦门中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4月22日变更为现名,同年11月19日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据了解,《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开发面积有严格规定,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的开发建设项目,四级资质的只能承担2万平方米(含2万)、建筑层数7层以下(不含7层)的开发项目;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超标承担任务。 黄海娟向记者证实,公司2002年取得的只是一本《暂定资质证书》,直到2005年3月才取得正式开发资质,等级仅仅是四级,而此时“银城明珠”项目早已开发过半,一期的几百户业主已入住。 “银城明珠”项目的房子很多是7层以上楼房,有3栋是18层的高楼,违反了四级资质只能建7层以下楼房的规定。整个项目建筑面积按照最初规划是118680平方米,最终实际建筑面积140056平方米,大大超出“2万平方米以下”的限制。 同安区建设局工程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资质证书,至于等级根本就不审查。对开发商的资质,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也根本不作要求,认为那是建设部门的事情。 黄海娟承认,“毅达房地产公司”压根就是为“银城明珠”项目专门成立的,此前没有房地产开发经验,此后也未开发其它项目。目前,公司除几名工作人员留下“善后”,其余员工早已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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