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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律师声援遭诱捕浏阳商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13: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18律师声援遭诱捕董事长 抓人事件存三大漏洞 本报11月29日讯 浏阳商人袁宏伟在英国被诱捕(详见本报11月26日A4版报道),引起我省法律界的关注。今日上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江帆、蔡文卓等18名律师,在红网论坛发布一份抗议书,就“袁宏伟被诱捕”一事,向美英两国驻华大使馆发出抗议。 签名前不认识袁宏伟 抗议书召集人,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帆今日向本报记者询问了有关袁宏伟一案详情。江帆表示,在此事件发生之前,他和该所在抗议书上签字的全部律师与袁宏伟未打过交道,之所以要写抗议书,“是出于一种职业敏感。” 江帆说,他们撰写抗议书的主要目的,是谴责和抗议英美两国“严重违反国际法、漠视中国司法权及侵犯中国公民人权”的行为。他提出了三个理由,一是严重违反国际法。江帆等称,英国警方在中国籍航空器内逮捕中国公民,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根据各国普遍遵循的法律规则,航空器被视为其国籍国的浮动领土。英国警方在中国籍航空器内逮捕中国公民,视同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公民实施逮捕,这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严重侵犯。 二是侵犯中国司法主权。18名律师认为,美国爱宝公司在中国国内对神力公司提起商标权侵权诉讼,该案尚在中国法院审理之时,而英美两国合谋采用“诱骗”的手段对袁宏伟实施逮捕,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和袁宏伟的基本人权,与美国、英国一贯宣扬的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背道而驰。 三是违反《英美引渡条约》。该律师事务所特意通过英国法律界的朋友,咨询了英国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根据《英美引渡条约》第五条:当被引渡人员已在第三国就引渡事由被宣告有罪或判定无罪时,被要求引渡的国家可以拒绝引渡。 “爱宝公司与神力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在中国境内进行了审理,双方为民事纠纷,经中国法院审理不可能被判有罪。”律师们认为,依据该条文之规定,英国可以拒绝将袁宏伟引渡至美国的请求。 主要针对引渡问题 江帆律师同时表示,由于神力公司与爱宝公司之间的纠纷,牵扯到太多的商业机密,因此,从现有资料看,他无法对袁宏伟是否有侵权事实作出判断。律师们主要是针对美国诱捕和欲引渡袁宏伟而写的。 “如果美国用诱骗的手段将袁宏伟从英国成功引渡,那么今后所有与美国有着贸易或知识产权等法律方面纠纷的中国商人都会人人自危。众多与美国公司有法律纠纷的中国公民,在正常的商务或休闲旅行时,将随时面临着被逮捕进而引渡的风险。”江帆说。 这份抗议书及附带的网友签名,将由该律师事务所在12月10日前送至美英两国驻华大使馆。据了解,英国法庭将于12月10日举行第二次听证会,决定袁宏伟是被遣送回国还是引渡到美国,是否成为第一个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而被美国引渡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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