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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称通存通兑收费涉嫌形成价格联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 00:01 新京报

  本报讯 14家银行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后,其手续费的收取遭来质疑。昨天,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指出其手续费过高,涉嫌形成限制竞争的价格联盟。央行回应称,并未指定定价标准。某商业银行负责人则将通存通兑喻为一条“高速公路”,表示若消费者对“过路费”不满意,可继续走“乡间小路”。

  市消协秘书长张明指出,14家银行通存通兑,其初衷是为了方便消费者,但现在看来存在“手续烦琐,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其手续费收取的标准过高,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令消费者因过高的费用“望而却步”,宁愿多跑几趟去原来银行办理。

  同时,本是竞争关系的几大银行却设定了基本一致的收费标准,“如果是事先统一商量好的话,就涉嫌限制竞争,联合定价,形成垄断经营的价格联盟”。

  张明说,这种行为跟此前方便面协会、奶协联合抬价相似。对此,市消协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研究下一步的对策。

  一律师欲申请收费听证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昨日表示,他将在下周一向发改委、

银监会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建议申请书”,呼吁对收费举行价格听证,或者叫停收费。

  董正伟说,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群庞大,

银行卡用户11亿张以上,存折账户20亿个以上,通存通兑收费无疑涉及民众的“公共利益”。按照价格法规定,这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等,应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

  他表示,如果发改委、银监会两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不给予答复,将继续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直至事情有个结果。

  银行回应

  【央行】 未指定定价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中,人民银行只是为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平台,用以解决转账支付方式。各家商业银行自愿参加,并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定价,央行并未指定定价标准,也无权干涉。

  【商业银行】新服务要考虑三方面成本

  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要考虑三方面成本。一是使用央行小额支付系统所要支付的费用。二是商业银行自身系统维护费用,跨行通存通兑需要作特别的处理,将会占用商业银行柜台、人力资源。三是对大型银行来说还存在着客户流失的成本。“大型商业银行几十年建立的网点被中小商业银行使用,会弱化大型商业银行的网点优势,银行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将会发生变化,大银行之前的网点建设成本以及客户流失成本都要考虑进去。”

  另一家商业银行负责人回应称:“我们为消费者提供了一项新的服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享受这项服务。好比之前消费者只能走乡间小路,现在我们修了一条

高速公路,需要收取一定的过路费,如果承受不了过路费,就可以继续走乡间小路。”

  本报记者 廖爱玲 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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