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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职业中学学生不住校却每年要交住宿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10:5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收费标准是2003年5月的

  海南新闻网3月16日消息:文昌市职业中学的学生明明不住校,学校却要求学生交住宿费;家长去学校理论,校长反而说家长占了便宜,理由是外地人在这里读书要交借读费。

  我省早已规定,农村学校(含乡镇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收取借读费的。文昌市
物价局决定到该校进行检查,核实其收费问题后再进行查处。

  家长投诉一桩怪事:

  不住校却年年交住宿费

  在文昌谭牛镇上做生意的王女士最近向本报投诉,她的孩子在谭牛镇上初一,所就读的学校原来叫文西中学,新近改名叫文昌市职业中学。有件事让家长一直想不通:她的孩子明明不住在学校,学校却要求孩子交住宿费;上学期已经交了150元住宿费,这学期又被要求交了同样多的钱。家长去学校理论,校方所持的理由是,这名学生的家人是从外省来的,户口不在本地,到本地学校读书的话,按规定每学期要交500元借读费才行。如今学校不收借读费,只让交150块钱的住宿费是理所当然的。校方责备家长不该“占了便宜还卖乖”。

  学校校长的理由:

  非本地生应交住宿费

  3月16日下午,记者向该校陈校长反映了家长投诉事件。陈校长说,的确向这名初一学生收了住宿费,其家长曾经到学校找他沟通过。他建议学生家长向物价局进行咨询,因为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非本地户口的学生在本地读书每学期要交500元借读费。学校不向这名学生收借读费,只让他交住宿费已是网开一面。“要是不收钱,学校哪有钱建校舍?”

  记者要求该校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批文,该校另一名领导立刻从办公室里扛出一块大小如黑板的收费公示栏,上面标明:初中借读费每学期500元,下面有文昌市物价局监制字样,但是日期落款为2003年5月。且公示栏上面还留有改校名之前的“文西中学”字样。

  文昌物价局:

  不能向学生收取借读费

  记者向文昌市物价局反映了此事。文昌市物价局符局长明确指出,该校公示栏上所标的借读费标准是过期的信息。根据省物价局规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校从去年起已不能再向学生收取借读费了,向不住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更是不应该。符局长说,明天将到文昌市职业中学检查该校收费事宜,核实其收费问题后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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