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3月2日消息:在众人关注海口秀英炮台保护及利用问题的同时,省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亦平感叹,如同秀英炮台一样,我省目前文物保护形势非常严峻,文物保护普遍比较差,不光是一些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不力,就连一些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如此。
据了解,我省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8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县级文物
保护单位250处,县级以上共29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丘浚墓、丘浚故居、东坡书院、五公祠、落笔洞遗址、海瑞墓、中共一大旧址和美榔双塔。这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些由政府财政支持或个体单位进行管理,有些则根本无人管理。
王亦平说,政府应积极做好这些文物的保护工作,不过由于我省每年的文物保护经费仅40万元,这对于291处文物而言简直是杯水车薪。无奈之下,40万元经费仅是用于文物保护的救急工作,并主要抓一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的规划制定。由于经费有限,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并未能进行很好的保护,甚至可以说很少有保护得比较好的文物。
据介绍,《文物保护法》规定,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给予“四有”保护,即具有专门的保护机构,专门的保护人员,划定专门的保护范围以及建立专门的文物档案。但是,“四有”我省却很少有。因此引发的文物维修不及时,导致小损坏变成大维修,没有开展更多的研究发掘和文物征集,文物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造成文物流失,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在市县一级尤其突出。
作者: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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