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创业 > 中国PE第一案落幕主犯黄浩被判无期 > 正文
证券时报记者 黄婷
记者从上海证监局获悉,上海法院近日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对汇乐集团进行宣判,判处主犯黄浩无期徒刑,没收财产1000万元,其他同案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分别处以罚金10万元和30万元。2009年,该集团因以创投、基金为名非法发行证券、集资诈骗,被上海证监局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自创投企业受热捧的2006年起,黄浩等人先后成立汇乐投资、汇仁投资、汇义投资和汇乐宏宇等公司,汇乐集团均对外宣称为创投企业,但其实际投资范围却与创业投资毫无关系。通过贩卖零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理念、创设上线发展下线和层层持股的“滚雪球”经营模式,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包括医疗器械、网络游戏、房地产、典当、农林等众多领域的10余家公司。在大部分公司亏损或停产后,仍通过借新还旧或挪用本金等方式向投资者兑现每年10%的分红以及超额回购的承诺。
在产业基金概念炒得如火如荼的2008年,黄浩等人又对其吸引资金的方式进行了“升级”。2008年7月到11月,汇乐集团先后成立了上海德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天津德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德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产业基金名义开始了新一轮融资。由天津德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人,鼓动投资者以合伙人身份加入上海德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获得预期每月0.9%的收益。实际上,所吸收的资金并未进行产业性投资,而悉数被挪用于炒股。
经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汇乐集团经营和管理一团乱象,比如汇乐集团频繁使用个人账户收款;投资者虽名为股东、合伙人,其姓名却未出现在工商登记资料中;为规避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规定,汇乐集团采取了其他股东代持方式进行工商登记。汇乐集团花巨资购买的医疗器械处于亏损状态,购买的300亩工业用地也始终未予开发,投资成效无人问津,为投资者虚构的投资蓝图仅是一种吸收资金的营销手段。员工提成、公司开支、炒股损失和个人消费等挥霍了公司巨额资金。短短3年内,从近800名投资者手中吸收的1.9亿元资金所剩无几。根据这些线索,2009年上海证监局依法对该起以创投、基金为名行非法发行证券、集资诈骗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件如今终得以公正宣判。
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高额收益面前,投资者更应保持一份冷静,应事先对《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详加了解,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身份进行核实,对所谓的高科技公司进行必要考察,尤其对此种所称可以简单获利的项目保持应有的审慎和警惕,就不会出现类似本案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