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4日消息,上海银监局今天公示,通过对辖内信用卡业务专项检查,7家商业银行,处以共计人民币240万元的罚款,因其存在未依法审查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过度授信、异常交易管控不力等违规行为。
这7家机构包括6家中资行和1家外资行,分别为浦发信用卡中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行上海市分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花旗银行(中国)。
其中,工行、交行、兴业、花旗等四家各被罚30万元,浦发被罚20万元、最多的被罚50万元,为民生、中行两家。据披露,这7家机构最早的违规行为可追溯到2007年,在违规行为说明中,过度授信以及异常交易管控不力的出现频率最高。
就在同一天,上海银监局还提出了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六条监管要求,针对市场上多起因信用卡欠款及其风险管理缺失引发潜在风险的事件,特别强调了授信一事,其中三条要求都是关于授信,包括“不得以提高总授信额度或设置限制性条件等形式来规避‘刚性扣减’监管要求”、“防范因超需授信引发的过度透支或资金挪用风险”以及“将持卡人已使用的临时授信额度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等,其余还提出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对持卡人和收单商户的交易监测、规范催收管理等。
近期,银监会对银行紧盯不舍。距离最严银行同业监管政策《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又称“127号文”)下发时间尚不足半年,上个月银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这被视作银行同业业务今年最紧张的一次自查上报。因此,这次上海银监局专项检查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也并不令人意外。(新浪财经 许旻 发自上海)
附:
上海银监局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六条监管要求
近来,市场上多起因信用卡欠款及其风险管理缺失引发潜在风险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从源头上治理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范系统性风险,上海监局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各银行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的六条监管要求:
一是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申请人综合还款能力和已获他行授信等因素,统一决策确定本行信用卡业务授信风控原则和标准。“刚性扣减”政策应覆盖至全部新发卡客户和已有固定额度调升客户,不得以提高总授信额度或设置限制性条件等形式来规避“刚性扣减”监管要求。二是倡导按需授信理念,主动引导持卡人形成理性健康、量入为出的消费理念。对于额度使用率过高、表面还款正常的持卡人,应审慎评估持卡人真实还款能力,及时调整授信额度,防范因超需授信引发的过度透支或资金挪用风险。三是加强调升固定授信额度和核给临时授信额度管理,审慎处理持卡人频繁上调临时授信额度的申请。给予持卡人临时授信额度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并将持卡人已使用的临时授信额度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改变片面追求发卡量等规模性指标的业绩考核政策。优化积分规则,防范积分套利风险。严格落实“亲访亲签”监管要求。五是加强对持卡人和收单商户的交易监测,完善现有监测规则,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风险调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六是规范催收管理,完善信用卡催收管理制度和流程,信用卡催收通知书应采用规范的格式、内容和相关用语,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上海银监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