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案主角被判无期留下5亿多不良资产
森豪公寓案农行追回1300万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北京著名烂尾楼——森豪公寓的第一个接盘人马云(专栏)被判无期后,留下5亿多国家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昨天记者获悉,经市一中院判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的1300万元损失有了着落。
1993年5月至1995年12月,马云以北京市海淀区爱诺电器设备商社的名义与农行海淀支行签订协议设立了农行海淀支行学院路分理处第三流动服务所(以下简称三所),后由三所或由用款单位支付高额利息方式非法吸收存款共17.84亿元。马云还指使三所工作人员,将本应划入农行海淀支行学院路分理处的部分存款,直接划入了马云经营的迪诺尔公司在三所开设的账户,造成三所5.1104亿到期存款无法兑付。1996年7月,马云畏罪潜逃,1997年2月12日被抓获。马云归案后,经中央领导批示,农行海淀支行全额垫付了马云案非法吸收的社会存款。2000年11月3日,马云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确定将马云所属公司转移、使用的资金及其他资产发还农行海淀支行,冲抵农行海淀支行先行垫付资金。
在马云的资产中,有一笔马云用农行海淀支行存单吸收的1300万存款。他于1995年5月23日以迪诺尔公司的名义将这1300万存进了华夏银行北京月坛北街办事处。双方约定5个半月必须取回,否则华夏银行则需支付高息。但是这笔存款到期后,华夏银行并没有兑付。
为要回这笔钱,农行海淀支行将华夏银行告上法庭。但是华夏银行并不同意归还,他们称这笔款项已经通过四方转账的方式还给了三所。如果法院支持农行海淀支行的诉讼请求,有可能导致农行海淀支行就同一笔款得到两次赔偿,华夏银行也有可能就同一笔款偿还两次。
由于华夏银行没有提交相应的还款凭证,法院判决华夏银行返还农行海淀支行1300万元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