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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个人倒腾热钱多与地下钱庄有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 14:59  北京日报

  外汇局曝光外汇违规处罚案例,专家分析称

  本报讯 (记者 刘宇鑫)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处罚情况的通报》,对过去两年查处的9起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进行曝光。其中,房地产行业成了“热钱”涌入的重灾区,被查处案例占到了曝光案例的三分之一,而个人违规导入“热钱”的案例也达到了3起。

  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汇局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从检查情况看,少部分企业、个人采取虚假交易或欺骗手段,收取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预收货款,进行外商投资资本金虚假结汇,实现个人分拆结售汇,违反外汇管理及相关管理法规导入“热钱”。

  涉及房地产行业导入“热钱”的三起案例都发生在江苏。其中,2009年7月,江苏省南通市汉氏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支付工程款名义将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结汇资金2780万元人民币辗转划至福建莆田叶某、陈某等个人账户,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经查实,上述外商投资资本金实际来自境外地下钱庄,旨在获取“外资”身份,之后再将资本金结汇并归还给地下钱庄。

  此外,个人违规分拆结售汇的案例还有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某境外公司向辽宁省营口市尤尼特拉服装有限公司95名员工个人储蓄账户分别汇入资金,总计164笔,金额589万美元,员工个人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返给该公司。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境内个人马某以其公司员工、亲戚等146人名义从境外收取829万美元,并办理了结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个人违规导入“热钱”案例的增加是近期才出现的新趋势,其中大量案例与地下钱庄有关。“个人违规导入的‘热钱’伪装性更强,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但从外汇数额上看,企业行为仍然是‘热钱’涌入的主体。”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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