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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职员被指内幕交易和伪造信息申请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0日 03:08  新京报

  本报讯 央视《新闻30分》报道,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引起社会关注。本报记者获悉,举报人苏女士与李莉曾为婆媳关系,李莉的前夫李某某是央视工作人员。2008年,李莉与李某某离婚,因财产纠纷还闹上法庭。同年,苏女士开始向证监会举报李莉,证监会纪委也介入调查。

  昨日,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前夫家人举报泄密

  “三一重工06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利2元。明日公布。”这条短信显示发出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0点07分59秒。公开资料显示,当年3月8日“三一重工”公布的业绩报道,与短信内容完全吻合。

  苏女士称,短信发出的号码为中国证监会人员李莉的手机号,她曾为苏的儿媳。苏女士的儿子李某某2006年与李莉结婚,2008年两人离婚,李莉搬出去住。苏女士收拾儿子房间时发现一张手机卡,上面有这条短信。“这是李莉妈妈的手机卡。”苏女士说,李莉的母亲王某炒股,“至于她妈妈买了该股票,还是透露给其他人买,这需要调查。”

  从2008年6月,苏女士开始向证监会举报李莉,泄露重大信息,涉嫌内幕交易。

  证监会:无证据证实

  被举报人李莉确为证监会工作人员。简历显示,她先后在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法律部任职,参与查办过多起证券违规案。

  李莉证实,该短信显示的发出号码确为自己曾用的手机。她称,该手机卡是前夫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开通后有一段时间她并未使用。同时,家人也没有买该股票。

  昨晚,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进行多方调查核实,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展明辉 吴敏

  手机号涉多起股票交易

  前夫称李莉给炒股建议,一度亲自操作炒股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前夫李某某还爆料,身为证监会工作人员的李莉,给自己提供炒股建议,甚至用他的账户亲自操作。

  李某某称,他与李莉结婚前就已开户炒股,结婚后未停止。其间,李莉会给一些炒股的建议。以李某某名义开的账户中,很多交易都是李莉亲自操作的,“2007年1月以后就一直是李莉单独在操作了。” 

  一份证券公司出具查询单显示,2007年1月至6月,该账户连续7次买入卖出的操作,均为李莉的手机号。其中,1月30日以每股6.5元买入2300股“海欣股份”,买入两天后就有长江证券借壳上市的消息公布,“海欣股份”作为长江证券的大股东,股票价格大幅上涨,到6月21日卖出时,价格是每股14.1元,收益1万7千余元。

  查询单显示的手机号,与发“三一重工”短信的号码一致。

  对此,李莉表示,该手机号开通后并未一直自己使用,无法证实是谁打的电话。

  昨日,证监会表态中,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被指伪造信息申请经适房

  前夫称“自己申请自己审批”,住建委介入调查

  ■ 网友爆料

  本报讯 证监会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的消息,早在去年8月已被网友爆出来了。其中还有“李莉涉嫌伪造信息申经适房。”

  事实上,去年上半年,苏女士母子就开始向北京市住建委举报此事。

  “违规骗购经适房”

  苏女士称,与儿子结婚前,李莉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位于宣武区红莲南路。离婚查房产时,苏发现这套经适房有伪造信息骗购的嫌疑。

  一份宣武区房管局出具的文件显示,2003年7月,李莉申购了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经了解该开发商是上市公司“中华企业”的下属公司。

  在合同上,李莉留的地址为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而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上,李莉单位变为“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出具单位核准意见。而核准经办人签名也是李莉的名字。

  前夫举报 住建委调查

  苏女士母子称,李莉在2002年2月通过正式招考进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并至今在该单位工作。“如果不是重名,就是自己申请自己审批。”他们认为,核准经办人的签字,与李莉的笔迹很相似。他们将此事反映到北京市住建委。

  对此,李莉称,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她在证监会做助理,并不是证监会的正式人员。同时,她在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兼职,所以用这个单位申请了经济适用房。

  2009年6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的答复意见书称,关于举报李莉骗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目前正在通过中国证监会调取被举报人在2002年至2003年间工作性质和收入情况。

  昨日,苏女士儿子称,直到现在住建委也无调查结果。

  疑点

  1、短信究竟是谁发出?

  对于证监会的回应,李莉前夫并不认可。

  他称,虽然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但交易所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证监会人员可以在非正常的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同时,李莉母亲未买卖该股票,并不能证明李莉没发这条短信,也可能是发给别人。证监会要调查,这条短信是否是李莉发出的,发给了谁?

  李莉称,发短信的号码自己未一直使用。但如何证明这条短信发出时、和操作股票交易时并不是自己在用,“技术上比较困难。”她曾多次向移动部门请教。

  2、李莉家属炒股违规?

  李莉前夫称,证监会调查,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可以看出,证监会已查出,李莉的母亲虽然没有买该公司股票,但从事了股票买卖,这是违规的。”

  他称,未与李莉离婚时,自己也从事股票买卖。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

  3、举报是恶意报复?

  李莉曾表示,前夫和他母亲四处举报自己,“是恶意打击报复。”

  她称,自己与前夫离婚,在家庭财产分割上有纠纷,双方还对簿公堂。前夫利用自己央视人员的身份和关系,捏造事实,向多家媒体举报。证监会介入调查后,前夫和他母亲还以媒体曝光向证监会施压。

  对此,李莉前夫表示,举报的事情主要是母亲实名举报,至于原因是“看不惯她(李莉)看不起人,也怕日后她被查,我们受到连累。”

  母亲向央视举报,就是希望证监会采取调查行动。

  相关法规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规定: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规定,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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