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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农村金融两减税政策已获批准 近期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6日 16: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26日对记者透露,两项农村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已获国务院批准,近期将出台,内容包括小额农户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农村信用社等将获得减收营业税率的优惠。

  臧景范说,这两项呈递国务院的农村金融税收政策申请,旨在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力度。政策推行后,对金融机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将免征营业税;对上述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减计收入。

  据透露,将获得减税优惠的还有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的全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及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其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其他商业银行的该项税率为5%,不获减税优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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