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记者王晓洁、李峥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5中国信息经济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总量达到16.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6.1%,较2002年增加了15.8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规模同比名义增长21.1%,显著高于GDP增速。信息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达到58.4%,接近甚至超越了某些发达国家的水平。根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的测算,同期美国、日本、英国信息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69.4%、42.2%、44.2%。
根据报告提供的说明,信息经济的测算是由生产部分和应用部分统计加总得到。2014年,信息经济生产部分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6%;信息经济应用部分规模为11.9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4.8%。
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历史时期,信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在成为经济质量提升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信息经济大大优化了经济结构。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对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商业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传统产业的升级创造了契机。另一方面,信息经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的创业热情、拓展就业模式。
报告建议,未来我国要进一步发挥信息经济的引领作用,仍需做出诸多努力。首先,应加大力度开放公共数据资源,使公众享受公平高效和优质便捷的服务。其次,还应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对新兴业态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此外,我国应完善信用体系基础支撑,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信用体系的经济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