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自贸:既学上海又有自创
胥会云
虽然目前广东、天津、福建三大新自贸区试点的总体方案并未出台,但福建平潭已经率先透露了不少战略新设想。
学上海11项经验已经落地
1月16日上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情况及平潭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已经透露了很多自己的想法。
根据《平潭时报》的报道,关于上海自贸区试点内容,平潭初步确定要复制51项,其中11项“上海经验”是已经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提前落地的。其中包括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平潭综合实验区从2014年5月31日起,就开始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负面清单”共包括14个行业门类、99条特别管理措施。
目前并不清楚平潭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的其余40项复制内容,不过平潭的说法是,其余试点将在今年完成。
除了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之外,平潭综合实验区目前还提出了首批72项创新试点。当然,这些还要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批复情况进行调整。
《平潭时报》的报道说,这72项试点任务包括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共建两岸产业园区、开展两岸融合综合试点、推进金融领域开放、探索自由港运行模式、建设国际旅游岛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一些相关的改革创新,是平潭已经筹划许久,或者已经有相应改革基础的。
比如,两岸融合方面,将采取更加便利两岸商务、政务往来的人员往来措施,率先试点台车入闽、闽车入台。
早在2014年3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就表示,福建正积极协调,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个案推动”的原则,以平潭、厦门为试点,先“台车入闽”后“闽车入台”,力争当年台湾车辆进入平潭或厦门取得突破,2017年争取两岸车辆实现互通行驶。
另外,在投资准入方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凡是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目录发展要求的,全面向外资开放。
投资清单将出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马冬根称,目前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还在整理探索中,福建省三个自贸试验片区将统一发布一份负面清单。而平潭基于对台方面的特殊定位,将单独出一份更简化的负面清单。
平潭官网上,《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没有查询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无法获知这份清单的具体内容,以及是否突出了对台方面的特殊定位。
不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彼时还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2014年)》,其中凸显了台湾元素。
比如,简化审批目录中明确,除台湾服务提供者外限制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必须符合金融业的监管规定);限制投资证券公司(台湾投资者可达51%,其他港澳及外资参股比例不超过49%);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仅限台湾、香港、澳门证券公司,台资参股比例不超过50%,港、澳参股比例不超过49%)等。
而在金融领域,《平潭时报》的报道称,试点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即区内中资企业可借用不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0.5倍的外债,区内外资企业可借用不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2倍的外债,并实行余额管理。
这一政策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并已经在2014年底落地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外汇管理试点操作细则》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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