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转基因食品应采取最严格保护措施

2013年11月02日 08:40  法制日报 微博

  □乔新生

  甘肃省张掖市出台《关于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市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在张掖落地从事繁育、销售和使用转基因种子的经营活动。这是我国地方党政机关出台的第一个禁止转基因经营的规范性文件。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在中国粮食储备仓库中检测发现转基因的油菜籽,已经威胁到中国的食品安全。地方党政机关出台这样的规定,既是未雨绸缪,同时也是一次非常好的商业市场营销活动。

  基因是个生物的概念,在自然界中既有好的基因,也有坏的基因;既有对人类有利的基因,也有对人类不利的基因。正因为如此,生产转基因食品的时候,必须剔除对人体有害的基因,因为只有这样,生产出的食品才能保证人体的健康。然而,哪些是有害的基因,哪些是无害的基因,则需要政府机关或者政府委托的监测机构进行认真的筛选。

  不过,只要涉及政府筛选的问题,或者说涉及政府行政审批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安全就已经变成了政治意义上的安全。或者换句话说,基因是否有害并不重要,因为这是一个简单的科学问题,而能否确保政府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为人们健康把好关口,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安全问题。如果不能确保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按照科学的标准批准或者筛选基因,那么,即使人们发现基因对人体有害,也可能会因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而让这些基因进入到食品之中,从而长期危害人体健康。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确保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因此,绝大多数国家都明确规定,在没有建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之前,禁止在本国生产销售转基因食品,少数国家甚至禁止在本国从事转基因的科学研究推广工作。这是人类在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做出的无奈选择。部分科学家认为中国政府在转基因食品推广方面无所作为,但在我们看来,正是由于中国政府的谨小慎微,才使得中国在转基因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上没有出现大的灾难。

  部分学者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无害,实际上是指经过严格筛选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无害。这些学者并不能保证所有的基因食品对人体无害。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对转基因食品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因为政府颁发批准文件而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无害。假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出于个人利益考虑,违反了政治道德和科学伦理,擅自批准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那么,将会给人类构成极大的危害。农业部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保持谨慎的态度,既是为了中国居民的身体健康,恐怕同时也是为了消除社会各界的疑虑。

  笔者的观点是,在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问题上应当采取“大胆地研究,谨慎地推广”原则,由政府资助科学家从事转基因食品的研究,确保中国在该领域处在世界的前列。但与此同时,政府在转基因食品推广方面应该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转基因食品进入中国市场。如果中国的科学家在中国市场上销售转基因食品或者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擅自销售科研成果,那么,就应当受到最严厉的制裁。在转基因食品的问题上中国政府应当小心从事。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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