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铁九局境外承包工程业务为例
文/外汇局辽宁省分局课题组 编辑/靖立坤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施工、科研、房地产开发、机加工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型企业集团。中铁九局业务规模大,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在全球开展的以建筑为主的境外承包工程业务,在业内有很强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将通过对其境外承包工程资金运营方式的分析,探讨如何实现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
现行资金运作的难题
目前中铁九局没有境外资金运作平台,资金运作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工程款直接汇入国内银行,境外工程需要支付款项时再由国内银行按工程进度支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工程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1年)、合同金额较小的业务。中铁九局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很少采取此种方式管理外汇资金,因为此种方式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一是外汇收支时间长。汇入国内银行的外汇,大部分需要通过中转行,导致款项在途时间较长。如从刚果(金)汇入国内中行一笔工程款,大约需要7~10天才能到账。国内支付境外款项也要通过中转行进行划转,在一些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甚至需要中转几个银行才能到达境外账户。较长的收支时间,尤其是支付时间,给企业采购工程物资带来许多麻烦。这一问题在购买应急配件时更显得突出。
二是费用较高。中转行在中转时需要扣15~150美元不等的中转费,国内银行收汇时还要收取“无兑换手续费”,收取比例为外汇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人民币500元封顶)。外汇支付时国内银行会收取电报费以及手续费(电报费150元+手续费1000元),国外中转行收取中转费。较高的中转费用,加上频繁的业务,给企业增加了较大的财务负担。
三是存在汇兑风险。由于外汇在途时间较长,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企业常常会面临较大的汇率变动风险。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无法克服的。
四是部分业务存在手续瑕疵。一些国家的境外工程对于承包商有一定的限制。如我国企业在沙特和刚果进行工程承包时,按所在国规定不能以中国公司名义承包,需在当地注册成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承包工程合同。这会在国内银行收汇时产生一些新问题。例如中铁九局刚果(金)分公司在刚果(金)承揽工程,合同以“中铁九局刚果(金)分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发包方如将工程款直接汇入中铁九局国内银行账户,银行会以合同签订方为“中铁九局刚果(金)分公司”与收款方“中铁九局”不一致为由拒绝收汇;但如果先由“中铁九局刚果(金)分公司”收入工程款,再从分公司汇入中铁九局国内银行账户,银行由于无法判断“中铁九局刚果(金)分公司”与“中铁九局”之间的交易背景,仍然难于办理收汇业务。
此外工程款直接汇入国内,再根据需要向外支付时,银行对付款的性质、金额、用途的限制较多,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少麻烦。
第二种方式是在当地注册成立分公司,开立当地币种或者美元的银行账户,工程款直接汇入境外分公司账户,境外工程需要支付款项时由境外分公司直接支付。这种方式适合于工期较长、合同标的额较大、境外采购物资较多的承包工程业务。目前中铁九局在沙特、委内瑞拉、刚果(金)三个国家都成立了境外分公司,并由境外分公司管理当地工程承包资金。但这一做法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是境外人员和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一些境外工程所在国家(如委内瑞拉)政局不稳定,当地民众物资匮乏、经济条件较差,绑架、勒索和枪击事件时有发生。境外留存大量资金,会引起当地犯罪分子的关注,被抢劫几率增多。更重要的是,在抢劫事件发生时,境外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是内部资金的监控存在安全隐患。工程款汇入境外分公司,则需要由境外分公司领导对资金进行管控。为防止分公司高层滥用手中权力,保障境外资金安全,目前中铁九局实行境外分公司领导班子每半年回国述职、每两年进行轮岗的制度。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铁九局总部对境外资金的掌控,但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不利于境外工程滚动发展,做大做强。
三是存在资金被所在国强行管制的风险。当境外国家政局不稳定时,很容易引起社会动荡和国家外汇强制管制,导致境外资金无法汇回国内。例如利比亚发生动乱时,很多中资企业不仅施工设备无法运回,多数的银行资金也被冻结,无法汇回国内。
将承包工程资金留存在工程所在国,存在较大的政治、政策以及内控风险,一旦发生意外,损失难以估量。虽说如此,由于这种方式在资金使用上快捷、灵活,目前仍然是中铁九局最主要的资金管理方式。
探索解决方案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铁九局拟建立国际银行资金平台,申请境外承包工程收入存放境外,建立外汇专用账户,统一管理公司全部承包工程项下的资金收付。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允许其承包工程款存放境外,并出具证明,企业据此办理境外开立账户手续;第二步,中铁九局凭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在香港选择一家国际银行开立外汇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所有境外工程的收入;第三步,通过与香港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对中铁九局业务人员进行分级授权,实现国内人员利用网上银行操作系统,对香港专户资金实施异地全过程管理、跟踪、监控;第四步,中铁九局对该账户资金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生产进度与资金使用的配比管理,按需支付,实行笔笔控制,合理安排境外资金库存和使用量;第五步,实现零散资金集中使用,通过境外工程之间的资金调拨,减少融资规模和需求,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允许承包工程款存放境外,建立外汇资金集中使用平台,不但可以化解工程所在国的政治、政策风险,节约财务成本,满足工程资金使用的时效性,还能够让企业将境外资金集少成多,发挥大资金运作的优势,将境外承包工程做大做强。
规避工程所在国的政治风险。通过国际银行资金平台,将来源于多个国家的境外承包工程资金集中存放,便于规避工程所在国的汇率波动和政治风险,防止因工程所在国的外汇管制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资金无法汇入、汇出,也可以避开国外对我国劳工保障标准、反倾销政策、禁止中国企业等限制,促进承包工程业务发展。
提高企业境外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国际银行资金平台,可以加快外汇资金流通速度,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将境外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聚少成多,可以提高企业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拓宽企业海外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境外融资成本;同时,也便于获得国际信贷,减少对国内资金的依赖;还可以利用外汇创汇,使企业资金收支进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加强企业对境外资金的管控力度。通过国际银行的资金平台对境外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可以大大加强总部对境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效降低资金存放境外的风险。企业建立以“集中上收、定额下拨”为基础的资金管理制度,利用年度全面预算、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等内控手段,对资金支付实行监管,可以有效避免境外资金存放在工程所在国所产生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
减少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损失。随着境外国家市场不断开发,境外承包工程业务逐渐增多,对于资金的跨境划转需求也越来越大。承包工程收入存放国际银行的境外资金平台,可以减少大额、频繁外汇资金跨境划转所带来的交易费用及汇兑损失。
外汇管理风险可控
目前贸易出口收入已经允许存放境外,与境外承包工程相关的设备出口货款自然也可以存放境外,但归于服务贸易项下的承包工程收入目前政策上尚未明确。笔者认为,放开此政策对于促进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仍能够在外汇管理部门的监控范围内。
一是企业已经利用成立境外分公司的方式,实现了承包工程款的事实上的存放境外,只是由于没有明确的外汇管理政策,企业无法实现对存放境外的承包工程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二是外汇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审批方式,允许条件成熟的企业突破现有政策,并将国有、大型企业作为其中的重点支持对象。这样不但可以降低风险,还可以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在实施中可制定诸如“企业必须近两年内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并建立了完善的承包工程收入存放境外内控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等规定。
三是外汇管理部门一方面可以通过要求境外银行定期反馈专用账户资金交易凭证,将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直接寄送至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来实施对账户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也可要求企业提供近期承包工程相关业务材料,从而实现对企业承包工程资金的全方位监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比照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方式,对企业承包工程项下收入进行监管,以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支持企业“走出去”,实现承包工程项下资金的滚动运转。
课题组组长:宋慧中
成员:关少波 安旭东 王玉平 张锋
执笔人: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