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已基本敲定,按照石油行业知情人士的说法,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
与此前各方面预计的一样,新方案或将把国际市场的原油平均价格连续变化的时间“22个工作日”正式变更为“10个工作日”,而“4%”的国际油价涨跌幅度则有可能取消,届时国内成品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
“新机制将具备更及时、更快、幅度更大三个特点,这样能够更好地打击市场投机行为。但机制的推出最担心的还是民众的接受程度。”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说。
目前我国所实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颁布于2009年5月。主要内容为: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现货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3年多来,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调整了20次。其中,国家发改委13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7次下调。
不过,现行机制依旧存在种种弊端。普遍的观点是,“4%+22天”的定价模式虽提高了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投机行为也更加突出。
与目前所实施的机制所不同的是,新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将22天改为10天。此外,“4%”的涨跌幅作为调整成品油价格的硬性条件则很有可能被取消。相关部门的思路是,10个工作日内,无论国际油价涨跌幅如何,届时都对其进行硬性调整,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
林伯强称,新定价机制将使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变动的频率更快,实际上是大利于三大石油公司的。“中石油、中石化不担心油价往下调的,因为再怎么往下调,都能保证一定的加工利润。他们最担心的是国内油价上调不到位,与国际油价有价差。”
(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