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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4日 08:19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讯 (记者刘延佶) 虽然“判决”已下,但加多宝与王老吉(微博)之争并未尘埃落定。日前,网络平台再掀网友争论,焦点集中在弃保潜逃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身上。记者浏览相关新闻的网上评论,发现支持陈鸿道的不在少数,然而,“行贿无罪论”等声音的出现却使这场争论变了味,有网友笑称:加多宝真有钱,这么多网络水军在为他说话。

  质疑:加多宝水军出没?

  本月1日的一篇媒体相关报道中,法律专家曾表示,陈鸿道主动行贿的行为最多可判无期徒刑。此新闻很快引发了热议,记者登录某门户网站,看到相关新闻回帖有规律可循。支持加多宝及陈鸿道的回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行贿无罪论:“我觉得行贿不应该犯法,谁愿意把自己钱拿给别人啊,到政府机关、国企办事,你能不意思一下吗?”、“我提议行贿无罪,处罚行贿就是保护受贿,没有谁是心甘情愿去行贿的。”

  二、支持加多宝:“支持加多宝!加多宝在王老吉上的投入大家有目共睹的,不管商业贿赂怎么样,我觉得广药应该反省一下!”、“王老吉品牌价值的剧增,都是由鸿道公司经营出来的这一事实。现在还在说人家是占了广药的便宜,真是有够厚脸皮。绝不喝广药的王老吉。”

  三、广药“眼红”论:“市场开拓了,有人就眼红了!”、“人家的智慧和努力获得了成功,做出了成绩,把品牌做大并获得利益,有人就眼红了、要‘过桥抽板’!?太不厚道了!”

  针对上述众口一词的轰炸式评论,有网友质疑道:加多宝水军出没?

  热议:哪种行贿都不可容忍

  在新闻评论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网友关于行贿与索贿的热议。

  网友“清泉微音”认为,同情加多宝可以去买其产品,但决不能同情行贿,“今天你同情行贿者侵犯他人利益,明天行贿者侵犯你的利益时就没有人同情你,打破腐败行贿环境就要维护司法公正,必须严厉打击行贿腐败。”

  还有网友分析称,陈鸿道行贿犯罪在先,不追究的话,就是放任腐败商业贿赂。“现在有人借陈鸿道这事说腐败是可以容忍的,是应该的,这荒唐话你也好意思说?在自由经济的西方,你胆敢行使商业贿赂看看?告诉你,腐败在西方也是零容忍的。”一位网友愤怒地说。

  面对行贿与索贿的争议,网友“三高地”有自己的见解。他表示,2004年6月,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进行调查,陈鸿道就已经供认其行贿是为了延长王老吉的使用权,“且不说李益民是否真的索贿,就说年销售200亿的企业,一点商标使用费都贪,说明什么?说明陈鸿道人性的贪婪!”

  呼吁:严惩行贿者 还股民公正

  网友“山友”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他指出,在商业利益面前并不关乎道德,只有契约和交易,只有行贿获取非份所得破坏商业规则才是破坏商业道德。他进一步解释说:“广药和加多宝之间的品牌交易以契约为基础而非道德,陈鸿道行贿,所侵犯的利益不止国企,还有购买广药股份的广大股民们,若以道德衡量,陈鸿道一人私利与广药股民利益孰轻孰重?所以必须严惩行贿者,还司法和股民们一个公正。”

  网友“梦想”在留言中这样写道:难道他(编制注:指陈鸿道)从地球上蒸发了不成?不管他捐了几个亿,违法就是违法,一定要抓住他,给人民一个交代,给窃国财者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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