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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3日 07:28  证券时报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的《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称,我国将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股权债权融资方式,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以知识产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工具。

  《意见》称,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根据规划目标,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专利国际申请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两倍。同时,积累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有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专利,在部分产业形成局部优势。并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商标、软件和版权。

  《意见》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建立并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商标审查绿色通道和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通道。优化专利审查方式,加强关键技术专利的审查质量管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稳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

  就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应用,除了拓展投融资方式外,《意见》还表示,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促进知识产权转化,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流转储备、转移转化风险补偿等活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拍卖及相关制度。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入股、股权和分红权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资产管理制度。

  在保护政策方面,《意见》要求,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有关财税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费用减免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地方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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