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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努力实现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3日 12:34  新华08网

  新华08网海南博鳌4月3日电(记者徐蕊 李生东 傅勇涛)4月1日至3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上与会人士热议收入分配存在的症结和改革之道。与会人士认为,实现收入分配的公正、公平是全球性问题,而收入分配改革的进度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整体进度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日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并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深化收入分配等方面改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多年来,我国GDP和财政收入增幅保持高速增长,但相比而言居民收入增幅较慢。这折射出收入分配制度本身的扭曲。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低于GDP9.2%的增速。

  收入分配体系涉及一次、二次、三次分配领域,这其中存在的缺陷已引发各方关注。我国一次分配中没有形成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分配比例关系,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仍偏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建立,企业的薪酬制度不健全。

  博源基金会理事长秦晓认为,一次分配的劳动报酬比例偏低,原因有要素价格问题,有产业政策问题。在工业化初期认为劳动率和土地不是稀缺的,资本是稀缺的,所以一系列的产业倾斜于资本,而不是劳动力和土地。

  “企业的利润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但由于存在国企资源垄断现象,使得资本价格被人为压低,进而降低劳动力价格,因此出现了'一次分配’中资源优于劳动力的情况,也即资源持有者的收入远远高于劳动者。”秦晓说。

  此外,我国二次分配中没有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以制度形式明确一个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等民生建设的支出比例。同时,财政分灶吃饭和转移支付力度不足,不利于解决地区收入差距拉大问题;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远未健全,这些年来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设计安排缺少整体性、系统性。

  收入分配改革难以取得显著成效的症结何在?专家认为,改革阻力来自于利益群体,目前已经存在三大既得利益群体:权贵利益群体、垄断利益群体、资源利益群体。一方面,这些特殊利益群体充分利用现有制度或政策空间通过攫取社会公共利益来放大自身利益,从而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另一方面,这些既得利益群体为谋求自身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谋求政策的倾斜,阻挠可能有损自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而普通民众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力越来越小。

  马来西亚前总理巴达维强调:“从各国来看,收入分配制度的关键都是要强调公平。公平的分配、公平的机会,例如公平的医疗和教育机会。”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说,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实质性缩小有赖于包括劳动法规在内的一系列劳动力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改善收入分配政策应有实质性的调整,即在继续实施推动结果平等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更多地转向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使资源分配、占有和使用摆脱权力的干扰,实现机会平等。这要求改革政府决策机制,使之更加民主、公正和透明。

  秦晓认为,在一次分配领域,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明确如何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国企上缴红利必须纳入公共财政,而且要加大力度。我们说的不止是红利,而是资本、资产,把资产和收益纳入到公共产品的资源当中。”

  专家指出,在一次、二次分配领域,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调查发布制度、垄断行业薪酬水平调控制度、不同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节制度、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等。

  与会人士还一致认为,要充分利用税收手段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着力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对某些企业高管的过高收入,某些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要加强监管和调控,控制其收入的不合理增长并以加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调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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