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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员:调控从严方向不变

  □本报记者 陈莹莹 实习记者 喻思鸾

  针对近日芜湖房地产调控新政,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和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表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会改变和放松,各地方政府进一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任重道远。地方政府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必须明确政策的尺度和范围。

  支持首次置业需求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

  王珏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本来就强调差别化政策,差别就在于对首次置业人群的住房需求的保障,包括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都是如此,且相关部门已明确表态要支持首次置业需求。调控政策也要有合理性,即随时对资源、分配、市场供求等予以判断和调整。调控政策要限制不合理的、投机的需求,也应支持合理的、首次置业的刚性需求。

  陈国强:不可否认的是,去年我们执行严格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在有效限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同时,也误伤了一些自住性购房需求。现在某些城市首套房贷出现松动,体现了差别化信贷特点,符合调控的精神和方向。首套房贷利率的回归,不能视为政策放松的信号,而是调控回归其出发点。

  必须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必须明确政策界限,如只针对特定群体的特定需求,包括首次置业需求、自住需求、外来专业人才的住房需求等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而这对于稳定楼市乃至稳定地方经济都有积极意义。但如果只是一味刺激住房消费,而不注意政策的尺度与范围,就是放松调控乃至放弃调控。

  调控方向不会改变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形势?

  王珏林: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方向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也不能轻易变化。我们必须注意到,目前并没有哪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整体出现了非常大的降幅,只能说是区域性的、局部的、个别楼盘的房价有所下调。即使是目前房价降幅比较明显的一线城市,也只能说是同比有所下降,而具体到不同的楼盘、不同的地段,其房价变化还是有较大不同的,有的是在涨价。因此,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应持续下去。

  陈国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基调不会变,但地方政府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保障刚性需求方面做文章,特别是针对首次置业的住房需求。我认为,针对特定范围、有严格限定条件,注意政策界限、把握尺度,且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严格程序的政策调控,不能解读为“救市”。但如果实际执行中放宽尺度,设定条件模糊,就不符合房地产调控的精神。最重要的不在政策本身,关键还是看具体执行,能不能坚守这个政策的标准和尺度。

  中国证券报:未来会否有其他城市出台一些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王珏林:还不一定。必须具体政策具体分析,同时不能过分解读某些地方政府的政策,否则很不利于调控政策的长期执行。

  陈国强:我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但还需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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