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紧锁“热钱”之喉
本报见习记者 余雪菲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2011年上半年外汇案罚没2.6亿元,超去年全年,同时,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外管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特别是对“热钱”流入保持高压态势。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表示,2011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865件,涉案金额超过16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2%和26.9%;共处行政罚没款2.6亿元,比2010年全年罚没款总额超出0.73亿元。
同时,2011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亿元,捣毁16个非法交易窝点,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遏制了“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动日趋活跃的势头。
邓先宏介绍,外管局采用了“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来加强对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今年上半年,外管局利用这一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重点筛选和排查了近两年内与“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入和结汇相关的线索,共发现涉嫌违规资金跨境流动线索821起,涉嫌违规交易16945笔,涉嫌违规金额167.03亿美元。外汇管理部门发现并锁定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及所涉具体交易后,将有针对性地对有关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
对于与“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动行为有关的机构和个人,外汇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除责令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对其处以涉案金额30%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涉案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对于查实存在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机关还可责令其停止经营相关业务,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和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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