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南方周末(微博)记者 樊殿华 发自广东清远
在广东清远一个偏僻乡村,有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一个企业,它在这里存在了近30年,最重要的资产便是土地。其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们从来不用向宋基会交一分钱”
“你是要买地吗?”
8月24日,当南方周末记者来到位于民安村村委会不远处的发展部办公地时,发现这栋楼的底层早已被分租出去用作私人货场,这栋白色小楼靠路边的几个门面已变身“铜都娱乐城”。
很难想象,在广东清远一个偏僻乡村,竟然会有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微博)的一个下属国企,它在这里存在了近30年。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宋基会清远部2007年章程显示,该章程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盖章通过。根据章程,清远发展部是“国有企业”,工资参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制定的局级事业制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主任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上级部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任命”。
章程还显示,发展部的宗旨是“积极发展我国儿童文教福利事业、推动我国农业科技进步”,主营“农业、园艺产品的开发科研和管理”。
当记者拨通中国宋基会事业发展部电话,询问与清远发展部进行土地合作的事宜时,电话那头显然对这块土地非常熟悉,直接回应:“具体想怎么合作?他们是生产经营土地,不是房地产土地。”
有趣的是,位于广东清远石角镇民安村的宋基会清远发展部,的确仿佛变成了跟土地有关的生意——南方周末记者得知,8月底,当一位媒体记者拨通宋基会清远发展部主任郭乐平的司机电话后,他主动询问:“你是要买地吗?”
石角镇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杰说,最近几年这里搞再生铜,土地变得很值钱。
2011年8月24日,当南方周末记者来到位于民安村村委会不远处的发展部办公地时,发现这栋楼的底层早已被分租出去用作私人货场,在一楼看管货场的员工说,“楼上还是他们的,但是他们不来了。”
而这栋白色小楼靠路边的几个门面已变身“铜都娱乐城”。
发展部办公楼外的红色铁门紧闭。郭的司机称,清远发展部没有人在办公,“周一到周五也没有”。
小村子里的“大地主”
在郭乐平控股的公司与宋基会事业单位之间复杂的关系,终于在2006年大致理清,最重要的土地资产划归宋基会清远发展部。即使减去后来被征走的7600亩,清远发展部依然还有7000亩土地。
“1983年3月22日,我永远都记得这一天,上面发文件让去农村承包土地,让我们去帮农民搞技术。因为我技术比较好,所以让我来做这件事。”8月29日,郭乐平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说。郭是宋基会清远发展部主任、宋基会理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宋基会遂选址广东清远开展农业扶贫,至于为什么会选在清远,至今已没人说得清楚原因。广东庆福事务处由此成立,彼时归广东办事处管辖,是现在清远发展部的雏形。而农业技术员出身的郭乐平担任事务处主任。
1990年,宋基会成立下属司局级事业单位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下称“中庆”),总部设在北京。1992年中庆成立下属企业清远办事处,郭任主任,原庆福事务处资产并归此处。这也是中庆这家北京公司唯一的下属企业。
郭乐平说,“宋庆龄基金会安排这个单位,主要是安排人,安排职工到下面去。一个国家单位员工太多,必须搞一个下属单位安排员工。”
有了这个单位之后,土地成为了最重要的资产。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清远市国土局征地批复文件显示,1992年至1994年期间,中庆清远办事处以宋基会下属机构的名义先后获得征地2555亩,用于农业开发。
律师刘华杰说,“政府划拨土地给他就是因为他打着宋庆龄基金会的牌子。”
而郭乐平则向记者出示了征用、承包土地四界图。这些资料显示,加上1992年承包的1万多亩土地(承包期为80年),该办事处名下的土地一共14600亩。
郭在担任清远办事处主任期间,其名下成立、合作成立或变更的公司至少5家。1997年,郭成为中庆代主任、法定代表人,随后将其名下包括清远办事处在内的三家企业,合并成中福科技园,归中庆管辖。
2002年,中庆进行股份制改革,撤销原中心,成立北京中庆福利科技发展中心(下称“中福”)。当时,包括郭乐平及其妻在内的四个自然人共持股80%,宋基会注资20万元,持股20%。2010年股权变更后,郭一人持股80%,宋基会20%。
至此,事业单位中庆变成了郭乐平控股、宋基会参股的中福公司。
郭称,中福主要靠“在北京出租房产、在北京郊区承包河北省固安县搞农产”赚取微薄收益,因为“没赚什么钱,所以没有分红”。
2003年,中福科技园正式撤销,资产在三年后确定并归宋基会清远发展部,名下土地也跟随着划归清远发展部。
此时,即使减去2003年镇政府为某部队和碧桂园房地产公司土地置换而征用的7600亩土地,清远发展部名义上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仍达7000亩之多。
无论是郭乐平还是当地村民都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此时,这些土地上已没有进行任何农业开发。
“我们从来不用向 宋基会交一分钱”
“宋基会是我们的主管领导,但我们的收入需要继续投资,所以不用给他们钱。”
为了这14600亩土地,清远发展部需要支付的价格是:给村委会租金1460万元,以及支付村民们征地补偿款8760万元,一共1亿多元。
不过,其中付给村委会的租金究竟有没有付,郭乐平正与村民们各执一端。
当地村委会在提供的材料里称,“他(郭乐平)说已经全部交完租金,依据是有一张盖有民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今收到宋庆龄基金会土地租金1373万元’,但截至2000年,‘经石角镇纪委委托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村委会只收到197万元’”。
而村委会出示的一张欠款条显示,2000年1月10日郭乐平与民安村委会计及当时村委主任结算后,实欠民安村各项款150万元。
不过,当时在场的民安村委会会计后来上吊自杀,时任村委书记2002年患癌症去世。此后村里再无人说得清楚中间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笔账也就成了一笔纠结至今的糊涂账。
郭乐平说,当时征用、承包土地的费用1亿多元由“中庆拨一部分,美国公司(1990年代初清远办事处将部分土地承包给一家美国公司,直到2002年)一部分,自己筹资一部分”。但是当记者问及具体数据时,他说已经无法记清。
据他回忆,1983年到1992年的十年间,他们靠在清远租地养鱼、养猪、养鸡赚钱,毛利“大概赚了几千万”。“1992年以后开始种树,种了有10年,但是经济效益不太好。”现在发展部每年毛利“大概能赚三四十万”,主要是出租包括发展部办公场地在内的那些土地所得。郭本人从发展部拿到的月薪为“一万几千块”。
郭乐平2004年因涉嫌伪造公章接受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讯问,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讯问笔录显示,“该办事处是我挂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我每年向该中心上缴3万元管理费,该办事处就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但是,郭乐平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上述笔录是公安局造假,他出示了一份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书提到,“郭乐平同志从1983年到我会工作至今一直是我会任命的国家干部”。
他说,他们不用向宋基会交任何钱。“我们现在还没有发展起来,在发展之中土地就被占用了(指2002年镇政府征走了村里的7000多亩土地),本钱都收不起来。宋基会是我们的主管领导,但我们的收入需要继续投资,所以不用给他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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