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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处置或现新方式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梁伟 颜剑

  在各界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处置方式尚存争议的时候,有消息称国家或许会成立数家新公司,专门清理2万亿至3万亿元人民币的地方融资平台坏账。

  此前,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问题牵涉到多部门,其解决方案一直悬而未决。1日,银监会对本报记者回应,银监会主要关注银行的融资平台不良贷款问题。

  成立数家新公司专门清理融资平台坏账的做法,不禁让人想起12年前,为处理国有银行坏账而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当时,就是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了四家政策性公司,处理从国有银行中剥离的不良资产,将中国银行业从“技术性破产”的深渊拉回,并为下一步银行市场化、上市铺平道路。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专栏)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说,处理这个问题(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也只有这么个做法,你看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发达经济体也采取这种办法,要有一个主体来进行债务重整。”他同时称,“国家也有能力掏出真金白银来解决。”

  但是他提醒,需要冷静判断,融资平台债务现在是否已经严重到这个程度。更深层次地考虑,地方融资平台如此之发展是有体制问题的。如果体制问题不解决,虽然在目前的体制环境下花点功夫可以解决平台债务问题,但是如果实体经济的根本矛盾不解决,以后这种情况还是会发生。

  李扬同时表示,融资平台债务的问题应该放在整个经济周期中去考虑,“如果经济在下滑,无论是2万亿还是3万亿,立马成为一个问题;如果经济在稳步增长,这就不是一个问题。因此,最重要的还是稳定经济、稳定周期。”

  此前,对于地方融资平台问题的解决,各界有过不同的讨论。央行行长周小川(专栏)曾在公开场合设想,如果市政债和财产税搭配,可以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出路问题。

  周小川表示,在2008年启动的刺激经济一揽子计划中,地方政府大量地借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筹集资金。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银行进行了合规审查,但是仍有少部分银行没有进行尽职审查,因此“十二五”对于防范融资平台风险提出了较高要求。融资平台风险实则就是某种变相的市政债。与其如此,不如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因为金融市场可以给债券定价、评价风险,这造成了不同城市的债券是不同的价格,就形成不同的约束力和评级,有利于防范风险并形成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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