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调有利缓解电荒 电力市场化改革渐行渐近
新华网上海5月31日电 (记者 王蔚、刘雪) 发展改革委决定自6月1日起,15个省份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同时,发展改革委宣布已于4月10日起上调了12个省份的上网电价,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网电价自6月1日起上调,这些省份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分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发电企业积极性,缓解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出现的缺电情况,同时近两年迟迟未动的销售电价调整终于破冰。另一方面,从长远看,治本之策仍在于进一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提高上网电价为发电企业减压
5月份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的电力供应形势十分紧张,陆续出现拉闸限电的情况。除了用电需求增长旺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价机制没有理顺。市场化的煤价持续走高,使得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上升,但由政府管制的上网电价却不变,火电企业越发电越亏损,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
一些地方出现火电企业缺煤停机或以检修为名停机的现象。5月上旬,据湖南省电力公司消息,全省统调火电装机容量为1417万千瓦,但可供出力的仅有700万千瓦,超过一半的火电装机停机,其中相当大部分都处于检修状态。
湖北襄阳一家发电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来公司的几个老总都外出到全国各地去买煤,然而由于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再加上全国煤炭运力紧张,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但能运到襄阳的煤,仍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今年前4月份这个电厂亏损已达1.3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调价省份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华北及华东地区煤炭输出省份或主产地,如山西、陕西、山东、安徽等地;另一类为华中电网范围内水电大省或煤炭运输渠道长期存在问题的省份如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等地。上述两类省份基本涵盖了全国火电行业内亏损相对较为严重、经营状况较为糟糕的地区。
“从给予火电行业正常经营环境的角度出发,优先上调这些省份的火电上网电价是理所应当的。”上海国泰君安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王威表示,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平均为每度电2分钱,可以有效缓解电厂的生产经营压力。
上调非居民电价影响CPI有限
发展改革委宣布,自6月1日起上调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居民用电价格保持不变。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居民用电价格不涨,所以此次电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总水平(CPI),间接影响也非常有限。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2010年我国居民用电仅占全国用电总量的12.2%;其余85%为大工业和工商业用电,农业用电在全国用电量中占比不足2.5%。
据华东电网统计,今年一季度华东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4.9%,超过了“十一五”的五年平均数。其中,浙江省用电量同比增长15%,江苏省用电量增长14.8%。华东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认为,今年以来,长三角电力需求增长强劲,4月份浙江省电力需求增长超过20%,但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用电仍然占绝对比重。
调查显示,一季度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3.7%,而化工、有色金属制造等高耗能产业的用电增幅高达20%。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 专栏)表示,提高非居民电价将有利于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发展,会对CPI有间接影响,但问题是如果不解决电荒,对通胀影响可能更大。
“预计将提高CPI不到0.1个百分点,提高PPI约0.4个百分点。”王威表示,由于电价调整主要覆盖工商业、农业,居民用电没有调整,因此对CPI影响较小,对PPI影响相对更加明显。
电力市场化改革应加速推进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我国能源系统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部分。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销售电价上调与上次调整时间已经相隔了近两年之久,可见,相对于煤炭、成品油的市场化程度而言,我国电力改革的市场化推进相对迟缓。
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表示,此次终端销售电价上调是与之前上网电价上调相联动的,是电力改革上下游传导的必然结果。从调整的范围来看,居民用电并未调整体现了政府保障民生的态度。由于工商业、农业用电占全国用电量的80%以上,因此,这部分销售电价上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电网企业的收入,弥补上网电价单边上涨给电网带来的亏损。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在发电部分和输配电部分的投入比例是不均衡的,长期以来两者之间的比重在6:4左右,近十年来这一比重仍有扩大的趋势。当前“电荒”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输配电方面仍显落后,因此在输配电方面的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缺乏一个合理的盈利模式。以英国为例,上网电价是由各个发电企业自主报价,再经过电网选择。这样可以实现让成本最低的价格去上网,也可以集中反映发电企业的成本。吴力波建议,应该保障发电部门充分竞争,电网应扮演公共网络的角色,作为一个第三方的公共服务平台,拥有固定的利润,不应该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进一步向多元化主体开发。”兴业银行经济学家鲁政委(专栏)认为,电力改革应该坚持市场化定价的机制,应该允许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到发电、输电行业当中,允许更多的竞争者存在。尤其是在输配电领域,应该允许更多元的市场主体进入,引入2、3家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打破电网一网独大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