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收官之年,央企红利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从2011年起,央企红利的收缴范围将从目前的120家,扩大到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家,同时,央企上缴的红利比例也将适当提高。有财政部专家认为,央企红利征收范围扩大之后,部属的6000家央企将面临改制。
但征收的比例如何上调?会议并未明确。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铁道部旗下的央企,或不在此次征收之列,而盈利较好的金融类央企将优先被划入征收之列。
铁道部或不在征收之列
“对于下一步的征收比例和征收范围我们并不知晓,这是国务院层面下一步研究的事情。”11月4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如此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
不过,有财政部财科所专家分析认为,下一步征收的央企红利比例不会大幅度增加,但会逐步增高。此前,有消息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或上调5%到30%不等。对于这一说法,这位专家认为可能性不大。
央企自2007年开始向财政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早在当年5月,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当时的规定,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按净利润的10%上缴;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类企业按利润的5%上缴;军工企业、转制科研所,暂缓三年上缴。
2007年的《办法》只对国资委旗下部分央企和中国烟草总公司进行了红利收缴,但并未将金融类央企(4大商业银行)、铁道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或部门旗下的央企列入收缴范围。
按照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07年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但这个数字与国务院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营业收入相比较仅是九牛一毛。
2009年,国资委发布的旗下央企营业收入金额为126271.6亿元,利润总额8151.2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989.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有资本收益中,除了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部分,还包含国有企业改革的再投入。据了解,征收到的收益大部分用于央企研发创新、海外并购等业务上,用于公共预算的部分只有10亿元。
在上述专家看来,偏低的国有资本收益是此次国务院决定扩大征收范围的原因之一。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部属的中央企业总数是6000家。
“这次收缴的范围中,金融类央企被划入毋庸置疑,但铁道部的企业是否被划入还存在很多争议,有可能不在此次扩大收缴的范围之内。”上述财政部财科所专家表示。
但对于这种说法,记者未能从财政部、铁道部获得证实。
体制障碍难逾越
“铁道部不可能被列入收缴范围和这个系统所承担的国家责任有关系,另外,铁道部的企业很多都是亏损企业,这些亏损有的和承担国家一些投资项目有关。”上述财政部财科所专家说。
在这位专家看来,这些亏损企业被划进来还可能分享国资收益的补贴,别说上缴红利了。
实际上,面对中央部门的亏损企业,财政部早有预见,有财政部官员对媒体表示,征收的对象会考虑企业的效益情况。
据了解,早在今年8月份,财政部曾组成调研小组在中央各大部门之间展开调研,但此次调研也是各部门博弈的过程。
“很多部门都不愿意将自己旗下的企业划进征收红利之列,被划进去也意味着这些部门的企业将面临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越来越走向企业化。”一位了解此次调研的财政部专家对记者说。
其实,相比于企业的效益这一项来看,由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体制性因素才是值得财政部所思考的。
“先前征收的央企中,除了烟草等国家特许类央企外,均为国资委旗下的央企,这些企业一直走在国企改革的前列,经过多次改革之后,比较企业化,无论是预算还是业绩考核都比较成熟,但其他部门或部委下属的企业还处于政企不分的阶段。”长期研究国资改革的上海天强咨询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对记者表示。
在祝波善看来,政企不分的情况会使国有资本金收益不好预算,在收缴中遇阻。他也认为,此次被确定征收的其他部门的央企中,将面临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制。
与祝有类似观点的还有财政部财科所的专家文宗瑜,“更多情况是体制因素的障碍。”文宗瑜说。
文宗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教育部下属企业多,但很多都是大学、科研院所办的企业,如清华同方、清华紫光是清华大学校办企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想从这些公司收缴红利,就得通过其参股或控股的国有母公司,即清华资产集团收缴。“但这个集团下面还有很多其他企业,同方和紫光只是其中利润较好的两家,综合核算后清华资产集团可能就没什么利润,那么就无法收缴。”文宗瑜称。
实际上,体制性因素一直是财政部考虑的重点。可以佐证的是,在2010年,中国邮政集团也被纳入到收缴红利的队伍当中。
在纳入之前,国家邮政局进行了重组改制,将邮件寄递、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整合成立了中国邮政集团,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财政部财科所贾康对记者表示,征收国企红利,就是想通过这种管理形式解决过去国企垄断性、内部福利等不合理问题。但在征收资产收益之前,还需进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减少企业数量,增强可操作性。
千亿红利如何使用?
在扩大征收范围和比例之后,到底有多少金额的国有资本收益?按照2007年试点的国有资本预算收取情况来计算,若2011年按照1631家企业征收以后,有专家推算保守数据在千亿元以上,而这千亿元仅包括用于公共财政部分。
根据2007年下发的《办法》,规定央企上缴红利的用途主要有三个: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项即是最受社会关注的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办法》试行三年以来,征收到的收益大部分主用于四个方面:央企研发创新、海外并购、央企重组改制成本和公共预算上。
据悉,今后央企红利将逐步加大向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社保支出。但不设具体调入比例,而是根据每年社会经济需求定夺。
“如何征收并对收益的投资、分配进行监督,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完善的措施。”祝波善对记者表示:“如果征得过少,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征得过多,仅靠政府部门做不到对收益有效配置,容易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中。如果企业都去向财政系统要资金,那就会滋生 跑部钱进 的现象。”
对于天量的国资收益,祝认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约束。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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