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商务部合并内、外贸统一管理,郭京毅们设立了“双向收费站”:一是针对外商在华设立公司,二是针对民企赴海外以红筹形式上市。李嘉诚、黄光裕泥足其中
《财经》记者 饶智 王延春 实习记者 康逸梅
(2003年-2006年)
即使李嘉诚、黄光裕旗下的公司,也不得不向这个技术官僚联盟低头。
中国的贸易主管部门分合经常。1949年11月,中央贸易部成立,三年后变更为对外贸易部。此后多次更迭,至2003年3月,新成立的商务部合并了原外经贸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沿续至今。
商务部的成立,改变了原来内、外贸易分江而治的管理模式。借此机会,郭京毅们设立了“双向收费站”:一是针对外商在华设立投资公司,二是针对民企赴海外以红筹形式上市等。权力膨胀之时,即使是李嘉诚这等富翁亦难善身。
套上李嘉诚
李嘉诚好友、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为感谢邓湛在长江实业相关项目审批中的帮助,给了一笔共50万美元的咨询费,由张玉栋、邓湛和王秀玲分配
张玉栋的第二项指控中,即卷入华人首富李嘉诚旗下公司。
据邓湛供述,李嘉诚的公司委托张玉栋在华设立长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设立和记黄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无法律明文规定,审批者内部原则认为,外资在境内不能同时设立一家以上投资性公司。商务部成立之时,此真空地带已纳入商讨范畴。
郭京毅所在的条法司认为应该放开,邓湛所在的外资司也赞同。邓事后供述:“我当时认为这个项目是李嘉诚的,按照他的实力部里会批准,另外张玉栋、周凯旋也找过我,所以2003年底,我在内部报批材料上签了字。”
据香港维港公司执行董事王秀玲介绍,其2004年4月告诉张玉栋,李嘉诚好友、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为感谢邓湛在长江实业相关项目审批中的帮助,给了一笔共50万美元的咨询费,由张玉栋、邓湛和王秀玲分配。
和记黄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后来获商务部正式批复。而在2005年12月1日,长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美元,地址在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内。
同在2005年,58岁的邓湛突来一次重病。据其供述,出院后他思想大变,觉得钱不拿白不拿,正赶上其家附近富力城的房子开盘,故主动提出将50万美元中属于自己的咨询费——约合170万元人民币——拿过来。
王秀玲证实,其效职香港维港公司后开始运作东方广场项目,起草法律文件需要中方律师,邓湛推荐了张玉栋。在王秀玲的帮助下,张玉栋顺利拿到了东方广场、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项目的法律服务,获利颇丰。而张玉栋的思峰律所,正是设址在李嘉诚投资建成的东方广场。
周凯旋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根据其与张玉栋商定的协议,以项目为结算单位,每个项目的律师费以50万美元为上限。2003年,思峰律所给维港公司发来账单,周凯旋让公司把律师费付给了张;2004年或2005年,张玉栋多次来电,称其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周又支付了上述这笔50万美元“咨询费”。
行贿者黄光裕
在郭京毅的指点下,国美公司更改了报批材料,将股比调整到65%,转让价格也提高到评估价。最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转让股权等审批材料在商务部顺利通过
同在北京市二中院,国美电器(00493.HK)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与郭京毅的一审判决仅仅相隔6天。
郭京毅被检方指控受贿罪共11项犯罪事实,其中第四项即为黄光裕名下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郭京毅行贿110万元,涉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香港上市事宜。
黄光裕供述,2003年至2004年间,国美打算在境外设立投资公司,购买境内国美电器的股份,以此形式完成国美的股权变更,实现公司在香港上市。这正是“以红筹形式上市”,通常股权转让由商务部外资司审批,涉及法律问题需商务部条法司会签。
在2006年以前,这一上市形式大行其道,包括蒙牛、国美等一批民营企业赴海外融资、上市,无不采用这一方式。此时,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大多出于限制资本外逃、防止逃税为目的。
国美电器上市可追溯至2000年年中,彼时国美香港IPO方案流产,黄光裕将目标调整为借壳上市。2002年,黄光裕成为香港上市公司“京华自动化”的控股股东,随后黄将旗下地产业务逐步注入该公司,并将其更名为中国鹏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鹏润)。
2003年4月之后的一年间,内地19家国美子公司的资产被注入新成立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公司先由黄光裕个人全额持有,后由黄光裕和北京鹏润亿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鹏润亿福)分别持有35%和65%股权。而鹏润亿福的实际控制人也是黄光裕。
2004年4月20日,鹏润亿福转手将其所持国美电器的65%股权出售,购买者为Ocean Town公司,这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同样由黄光裕掌控。国美电器也由此转型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在国美报批过程中,商务部外资司、条法司提出按照当时政策,零售产业外资控股不能是100%,要求公司降低收购比例;此外,报送的收购价低于评估价等。为使审批顺利进行,国美电器投资关系部部长陈欢找到郭京毅,并安排黄光裕与郭结识,希望后者帮忙加快审批。
当时,根据1999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股权比例上限只有49%,而上述股权交易已然超出此限。在郭京毅的指点下,国美公司更改了报批材料,将股比调整到65%,转让价格也提高到评估价。最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转让股权等审批材料在商务部顺利通过。
原来,2004年4月16日商务部出台《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除售卖报刊、粮油、化肥等商业行业外,外资占股限制被放开,新办法从当年6月1日开始实施。在郭京毅“巧妙”的安排与指引下,仅6天后,国美电器宣布与Ocean Town的股权交易完成,中国鹏润出资83亿港元从Ocean Town公司购得国美电器65%的股权,中国鹏润改名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经此资本运作,国美电器实现借壳上市。
受黄光裕指派,陈欢2005年春节前后从公司拿走10张各含1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借过年名义在东方广场吃饭时交给了郭京毅。
“双面”刘阳
收钱后,刘阳审核了该公司提供申报的法律文件,并往来于商务部外资司、条法司。该项目最终因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而终止。但出于感激,2008年1月刘阳从自己的股票账户中将10万元划到郭京毅的股票账户下
在郭京毅系列案中,“双面”刘阳身份复杂。他曾是郭京毅的下属,彼时收受张玉栋贿赂办事;此后刘阳跑到张玉栋的律师所打工,成了郭京毅的行贿人之一。
刘阳1973年1月生,1995年从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系毕业,进入原外经贸部,1998年至2002年7月间,历任条法司投资法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和商务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主任科员,长期为郭京毅部下。
2004年初,刘阳辞职去思峰律所担任高级顾问。2008年初,刘阳自立门户,成立北京善信律师事务所。知情人士透露,刘阳另立门户是因为郭京毅等人担心思峰律所目标过大,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
在郭京毅被“双规”当日,刘阳由南京市溧水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后转批捕。法院认定刘阳受贿罪源于1998年至2002年7月间,其利用公职便利,为张玉栋代理的项目审批提供帮助。2001年至2002年间,刘阳先后向张玉栋索取人民币7.6484万元,并收受张给予的1万美元。
刘阳的行贿罪指控即与郭京毅第九桩受贿事实相吻合。检方指控,2006年12月,刘阳在担任思峰律所律师期间,通过郭京毅的帮助获得东北轻合金公司增资扩股审批的代理项目,2008年1月向郭京毅行贿人民币10万元。
此事源于2003年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招商引资,该公司与新加坡麦达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麦达斯)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麦达斯准备对东北轻合金公司注资。
与此前众多公司遇到的情况类似,这一涉外并购须报商务部审批。麦达斯董事长陈维平找到郭京毅,向郭咨询有关手续,郭将刘阳介绍给陈。陈维平便通知东北轻合金公司聘请刘阳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以及协助办理增资扩股手续。
曾以人民币19.9亿元身价登陆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陈维平,2007年身陷吉林省一起商业贿赂大案——在公司早年的资本运作过程中,为了获取资金支持,先后送给吉林省信托资公司董事长张兴波、辽源城市信用社董事长王凯扬以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连功、高正海、徐莹等人麦达斯、莱克森的股票。
陈维平与郭京毅会面几天后,麦达斯北京公司行政总监杨晓光带着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法律顾问牛大志到刘阳处,几经协商,双方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服务费共计62万元。对方立刻支付了17万元,剩余部分等事成之后再支付。
收钱后,刘阳审核了该公司提供申报的法律文件,并往来于商务部外资司、条法司。该项目最终因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而终止。但出于感激,2008年1月刘阳从自己的股票账户中将10万元划到郭京毅的股票账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