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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亲属认为量刑偏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8日 15:21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12时03分报道,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刚刚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光裕的妻子、原中关村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北京中关村科技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三年。另外,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黄光裕等人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据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介绍,宣判基本上从9时30分开始,整个过程大约用了40分钟左右。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他的母亲都到场,情绪反应比较激动,认为判罚偏重,但是法庭上没有做更多表示。杨照东今天(18日)下午将去会见黄光裕,就是否上诉征求其本人意见。(记者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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