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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民间数据“两张皮”,专家直言房地产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体系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赵燕华、实习生李元报道: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去年全国房价上涨1.5%”不但令网友哗然,还“发酵”到前天下午开幕的“两会”上来,政协委员质疑、国家统计局长回应之余,也再度引发人们对现行房价统计方式存有缺陷急需改进的呼声,不过,统计部门似乎更倾向于坚守“国际通行的规定”,不愿将房价纳入CPI。
网民质疑:应是“日涨1.5%”
“才上涨1.5%?不可能吧!上涨15%我都觉得少了!”一位市民在得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涨幅数据后十分惊讶。
据国家统计局于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该报告一出,随即引发网友疯狂质疑,根据网易房产调查显示,接近97%网友表态不相信统计局数据,有网友在跟帖中戏言,统计局忘记把“每日上涨1.5%”的“每日”给遗忘了。
民间统计:主要城市涨幅超三成
对于2009年房价飙升的“路线图”,网易房产援引中投证券一份研究报告,2009年1月-12月国内主要城市房价涨幅普遍超过30%,一线城市中,北京12月均价较1月份上涨79.5%,上海12月较1月增长25%,深圳与广州增长分别为101%与40%;在二线城市中,12月较1月上涨30%以上的有厦门、南昌、苏州、大连、重庆、无锡、东莞、沈阳。
另外,根据2009年统计局每月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来计算,去年全国房屋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为20%以上,而这次公布的数据却是1.5%,两个数据差异明显。
行家评论:数据只作“参考”之用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此次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统计范围较广,除了包括传统概念上的新建住宅与二手住宅外,分类型看还包括经适房与商品房,甚至还包括办公楼与商业用房等,因此网友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是一手商品房的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一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2009年1-12月房地产运行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前年增长42.1%,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以销售额除以销售面积计算,去年全国商品房成交价格约为4695元/平方米,比2008年的3882元/平方米上涨近24%。
黄韬表示,与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相比,由于全国商品房成交价格统计范围仅限于新建商品房与商铺,因此参考价值更高。
除了统计范围不同,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则表示,即使单纯采用年度均价比较也难以说明房价的运行趋势,如果要比较两年的房价变动,月度均价显然更有意义。
黄韬更直言,国家统计局数据也只能当“参考”之用,由于采样样本与统计方法不同,数据打架可谓见怪不怪。
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认为,自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体系,所谓的“房地产指数”,全国更是混乱。国家发改委统计的是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指数,房地产企业协会用的是中房指数,各地又有自己的价格指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是各取所需,自编指数,造成了信息和价格的乱象。为此,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否则,统计本身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有此建言:房价纳入CPI计算
伴随着对房价统计数据的质疑,让CPI纳入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数据统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对此,马建堂局长予以否认。他认为,现在确实要改进CPI和房价数据的统计,但并不是把它们合在一起计算,因为这样做更看不出房价的变化。“CPI不纳入房价,是国际通行的规定”。
不少专家则表示,随着中国的发展,日后房价与CPI的关系也会更密切一些。因此国家统计局应改进现有的CPI和房价数据的统计,使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数据的统计更为完善,更为接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