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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科所贾康提案:物业税不求一步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2日 21:56  《财经网》

  贾康建议,在物业税(房地产税)开征初期,对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可先行实征,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可暂不考虑实征

  【《财经》记者 郑猛】房地产无疑将成为今年中国“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提案就与此有关。他在提案中表示,中国开征物业税既必要,也可行。

  贾康建议,在物业税(房地产税)开征初期,对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可先行实征,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可暂不考虑实征,而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还可考虑永不实征。

  《财经》记者3月2日从贾康处得到了这份《关于抓紧研究、准备出台物业税(房地产税)的提案》。贾康在提案中表示,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在中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建议将该税种的名称规范地表述为“房地产税”。

  鉴于房地产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他建议有关方面积极征求公众、专家、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引导舆论做理性、健康的讨论,在一些关键点上可采取听证会方式加强透明度和不同意见的沟通,通报“空转”试点地区的有关情况,增进各方对此项重要改革的理解与认同。

  方案设计方面应注重“渐进”的要领,不求一步到位,力求尽快搭好和推出基本制度框架。贾康认为,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房地产保有环节上税种与税负的合理设计严重缺失,尚未出台每隔一段时间重评一次税基、对非经营性房地产也可覆盖的房地产税。

  他认为,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有产权登记与保护、税基评估、信息管理与沟通、税收征管等方面各环节的专业力量与条件,但这也并不能成为否定开征此税可行性的理由。中国有关部门已在十个地方推行数年的物业税基模拟评估和相关工作试点,所要试验的就包括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相关的信息系统、人员培训、评估软件和收缴管理等,都不存在硬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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