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密集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正逐渐步入具体措施的制定、地方各级政府执行的关键时期,专家称,在“银根”(信贷收紧)和“地根”(打击囤房囤地行为)的双重压力下,房价一定会有所调整。不过,日前有媒体指,某些地方打击囤地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在1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态,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仍然约有1万公顷闲置土地,目前正在安排清查处理,要求各地在2010年1月底之前基本处理完毕。
开发商囤地够用两三年
在1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向贠小苏问及土地闲置的问题,贠小苏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手中已经拥有近300万亩(20万公顷)的土地,保证今后两三年开发用地没有问题。
贠小苏表示,土地闲置大体有两类原因:一类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在一万公顷中占46%左右;另一类是政府原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原因造成的,包括规划调整、土地经济纠纷造成司法查封等,致使土地不能按期开发,在一万公顷中占54%。
“对于已供土地,我们将限定开竣工时间,有效促进及时按规定开发,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需要。另外,我们还要严格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囤积土地、倒卖土地等行为。”贠小苏说。
大房企是囤地主力?
“中央文件下发以后,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些政策,所以囤地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去年全国各地‘地王’不断涌现,加剧了开发商的开发风险,所以开发商一定会选择囤地,即便选择‘弃地’,也不会给他们带来太大损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专家朱凌波表示,“凡是囤地者,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大企业、知名企业,对地方政府很有威慑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所以不敢得罪这些大企业。”
中原地产对国内12个城市的土地监测数据显示,万科等40家知名地产商2003年以来获得的开发土地,有57%没有入市,其中27%的土地处于待开发状态,30%处于规划在建状态,没有形成实际的房源销售,形成了严重的“囤地”现象。
对此,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认为,“国11条”等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势必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土地出让金首付比例至少50%的规定,会大大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从而遏制房地产业的盲目投资,提高房地产开发的准入门槛,有效打击囤地等现象。”他分析,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从前的“暴利时代”势必发生重要的改变,特别是一些中小地产商,土地出让金的提高会更加紧缩他们的资金链。
“房地产新政的陆续出台,将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不过,赵卓文同时指出,土地出让金50%的要求,可能会形成新的一种垄断,有钱的大地产商依旧拿地,中小地产商依旧面对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广州83万平方米逾期未动工
事实上,国家对“囤地”行为的打击从未间断过。像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9年《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09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批而未用”土地核实工作的通知》,还包括一些地方法规等,其目的就是打击“囤地”行为,但每一次都收效甚微。这一次,会有明显的改观吗?
最近,广州重新修订并将于近日颁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按规定,如果开发商闲置开发用地一个月的,原来只需要交地价1.2%的土地闲置费,今后就得按地价20%征收,新收费标准是原来的16倍多;而土地闲置费滞纳金也从原来的万分之五升至千分之一,是原标准的2倍;除了大幅度提高土地闲置费的处罚标准外,还要求闲置土地增值的要补交地价。
不过,对于目前广州究竟有多少闲置用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很难说出一个准确的数据,目前在广州应该有几十宗。”经过初步摸查,目前闲置用地主要集中在花都、番禺,在市中心的比较少。
据悉,2009年11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曾一连发出22份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催告函,督促总面积超过83万平方米的土地,按照约定时间动工。
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一共收回闲置土地12宗、面积共41.3017公顷,注销用地批准文件4宗、面积共2.0976公顷。共收缴土地闲置费约3000万元。
广州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能否打击囤地行为还要看执行的力度和透明度,否则提高罚款标准也难以起到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