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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蓉居民无需抵押担保即能借钱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8日 07:1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董伟)今天,银监会披露,该会已经正式批准北京银行(在北京)、中国银行(在上海)、成都银行(在成都)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此举被认为是扩内需促消费的重要举措。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

  据银监会有关人员介绍,根据上述三家商业银行提交的筹建申请,北京银行拟在北京市设立独资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拟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设立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拟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也正在受理审批中。

  市场对上述举措颇为看好。国海富兰克林投资总监张惟闵告诉记者,很长时间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都过于依赖于投资和出口,而国内消费始终无法启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宏观经济结构的失衡,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不小隐患。

  “消费对于经济的意义是投资和出口无法替代的。它熨平经济波动的作用在当下尤显重要。拉动消费,金融创新缺不了。中国近十年来房地产的火爆,虽然跟很多因素相关,但是毫无疑问房贷充当了开闸的角色。消费金融公司显然对刺激老百姓消费是利好消息。”张惟闵说。

  据悉,上述三家商业银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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