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四项措施推进贸易便利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 14:47  人民网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论坛“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东盟海关与商界合作主题论坛”20日下午在广西南宁举行。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在论坛上就中国海关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行了介绍。

  李克农表示,中国海关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以推进海关业务改革为突破口,提高海关监管效能。

  中国海关坚持通过海关管理的现代化推进贸易便利化,着眼于构建以形成整体功能为目标的海关大监管体系,运用风险管理理念,着力推行综合治税、区域通关、无纸通关、新型保税监管体系等多项业务改革,实行了提前申报、货到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集中申报,选择查验,7×24小时预约通关等多项便捷通关措施。通过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手段、机制引入到海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实现了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的风险识别和有效处置,大大提高了海关监管效能,在确保海关有效监管的同时,切实便利了货物通关。

  二、以企业分类管理为基础,加强海关与商界的合作。

  为进一步适应国际海关发展潮流,加强海关与商界合作,推进贸易便利化,中国海关2008年正式实施了《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按照企业守法和信用度高低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设置了AA、A、B、C、D五个管理类别。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实施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企业和社会普遍认可了“守法便利、差别管理、动态调整、关企合作、贸易安全”等原则和措施,较好地发挥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管理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提高海关管理效率。

  中国海关是中国最早使用信息技术的政府部门之一,长期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形成电子海关、电子总署、电子口岸的全方位应用架构。全国海关通关管理系统(H2000)的应用实现了海关通关管理的信息化,目前正在研发功能程度更高、性能更好的下一代系统;电子口岸实现了服务于“大通关”的统一信息平台,30余万家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口岸在网上进行申报,海关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主要商业银行实现了信息交换和共享,极大地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贸易成本。

  四、以加强海关国际合作为手段,促进贸易便利化。

  目前,中国海关已与117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开展了友好往来。中国和东盟自2003年正式启动海关领域合作以来,建立了定期的署级磋商机制和专家级的海关协调委员会磋商机制,推进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谈判,开展了广泛的能力建设合作。此外,中国海关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推动中美、中欧海关在执法、统计、原产地、技术合作、贸易便利化等传统领域以及反恐、知识产权保护等非传统领域的合作。大力推进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实施,中欧双方启动了“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合作项目,推进中欧贸易便利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对于中国海关今后推进贸易便利化的思路,李克农表示,中国海关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4个方面继续推进贸易便利化:

  一、进一步加强与各国海关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务实合作。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中国海关主张以促进贸易发展为目标,从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三个方面拓展国际海关合作(简称3M),切实为企业开拓市场而进行规范和管理,提供便利和服务。监管互认,即双方海关相互承认监管结果,减少对企业、物流的查验,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更快的通关;执法互助,即双方海关在执法方面开展相互帮助,对等提供贸易中的有关情报信息、数据以及相关情况;信息互换,即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交换海关掌握的通关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等信息,方便企业进入彼此市场。在此框架和主题下,中国海关愿与各国海关商谈实质性合作,在具体合作项目上取得突破。

  关于中国-东盟海关合作,我们认为应当早日签署《中国-东盟海关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提供法律依据和重要基础。中国海关将重点推动海关能力建设领域和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合作,与东盟海关适时开展AEO互认、原产地电子联网核查等项目的试点合作,为双方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二、进一步密切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海关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利用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政策,保持政策的公开透明,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咨询和应诉服务。适时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评定标准,优化评估手续,落实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加强企业与海关的互信合作。通过国际海关合作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中国企业协调解决境外通关和各国企业在中国境内通关遇到的现实问题。大力推进中外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帮助企业享受对方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三、进一步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中国海关将发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作用,会同各口岸所在地政府不断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密切与口岸各查验部门联系配合,不断优化口岸执法的制度规程和手段方法,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加强中国电子口岸和各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扩大联网应用范围,加强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进一步密切与交通运输、商务、金融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加强与进出口、运输、货代、报关以及有关生产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整个贸易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

  四、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贸易便利化协调机制。

  中国海关将密切关注WTO谈判过程中一些国家关于成立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的倡议,推动成立国家层面的贸易便利化协调机制,加大贸易便利化推进力度,解决在落实贸易便利化协议、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坚信,只要国际海关以及海关与商界之间扩大对话交流,加强务实合作,不断改革创新,就一定能够不断推进全球贸易便利化,促进世界各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王焘)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